根据《 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工程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宁波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83年。2010年学院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61所试点高校之一。经过近30年的建设,学院已发展成为以工科为主,管理、经济、文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本科院校。学院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立足宁波,面向 浙江,辐射全国,力争建设成为特色鲜明、服务地方、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工程技术大学。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和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科研 | 专技 | 3 | |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全国 | 有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后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 |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为国外学历(学位)的,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1月15日止。
宁波工程学院 2013.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