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0]鉴于我校 厦门工艺 美术学院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size=+0]〕47[size=+0]号)以及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size=+0]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size=+0]的通知》(闽人发〔2006[size=+0]〕11[size=+0]号)等文件精神,拟公开招聘9[size=+0]名 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一线 教学工作需要; 5.具有较扎实的 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提交如下材料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1)报名登记表。应聘者须填写《2013年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 (2)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 ②本科、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③未参加工作的[url=]报考人员提供待就业报到证,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相关证明;[/url] ④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报名方式 应聘者于2013年11月 13日至2013年11月 27 日16:0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将《报名表》电子版、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如“21—张三”,发送E-mail至 330721700@qq.com,邮件主题注明“美院教师应聘:×××(姓名)+岗位代码”。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1月27日,初审结果学校将通过个人报名邮箱回复,通过初审的人员学校将发送其准考证至个人邮箱,同时将初审合格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等在我校人事处招聘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资格复核。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需携带各种证件原件及《报名表》原件(个人签名)接受资格复审。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含缺少材料)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不能参加考试。 (四)报名费 我校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于来校参加笔试时收取,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五)考试 1、笔试 (1)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如不足1:3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2)笔试侧重考察岗位所必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成绩按百分制评分。 (3)笔试开始前30分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人事处招聘信息网上发布。 2、面试 面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包括片段教学和回答问题两个部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面试合格线70分。 3、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在我校人事处招聘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核 考核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 (七)公示、聘用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州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3.公示无异议,我校向省公务员局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核准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与福州大学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2.在校工作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符合福建省以及学校引进条件的,还可享受省、学校规定相应的引进人才待遇。 五、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5580。 4、招聘联系人:张亮、程国庆,联系电话:0591—22865282。 福州大学人事处 2013年11月13日
附件: 1、2013年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信息表.xls
附件2、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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