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满足我县人才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硕士研究生中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含双学士)15名。引进的专业及计划引进人数详见下表: 专业类别 | 计划引进人数 | 文史哲类 | 2 | 经济和管理学类 | 3 | 法学类 | 3 | 理、工学类 | 6 | 农学类 | 1 |
二、引进条件 1、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后出)。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三、组织实施 引进人才工作由县编办、县人事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此方案于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1月22日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茶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茶陵县电视台同时进行公告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9日—2013年11月22日报名地点:茶陵县人事局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3张。 (二)考试 考试采用 笔试和 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当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达不到3:1的开考比例时,只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1)笔试内容: 《申论》、《行政能力测试》,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由本人持身份证于2013年11月28日-2013年11月29日到县人事局考培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排名的情况时,按笔试中《行政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面试占总成绩的40%。 4、体检、考察 确定拟录聘人选后,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考察。 5、公示与录聘 体检、考察合格者作为拟录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等情况,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聘手续。录聘后为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茶陵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25222395;25216553
茶陵县人事局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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