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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公路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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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9 20: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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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公路管理局养护中心、惠州市龙门公路管理局养护中心是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暂不分类(待全省养护体制改革时统筹考虑),分别隶属惠州市惠阳公路管理局、惠州市龙门公路管理局。主要任务: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作。
为完善养护中心人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我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惠州市惠阳公路管理局养护中心人员养护人员5名,惠州市龙门公路管理局养护中心养护人员5名,养护人员需上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工作年限和年龄条件时间计算到2013年12月1日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均不接受报名。
二、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提供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惠州市西堤路18号,惠州市公路管理局1楼,联系电话:0752-2248852,224883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惠州市公路管理局负责,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网上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惠州市公路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资格查审合格者,由市公路管理局通知本人,并发给准考证。
资格复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考试
笔试由惠州市公路管理局组织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等。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5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公路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
惠州市公路管理局将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公路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仅依据笔试卷面分数为准.
2.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对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进行考察。考生应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惠州市公路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招聘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惠州市公路管理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同时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惠州市公路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惠州市公路管理局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有关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惠州市公路管理局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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