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区部分区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一批政府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对象条件、薪酬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 (六)本次招考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11月30日; 招聘单位、招聘对象的条件及薪金标准等详见《 佛山市南海区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事业单位)》(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至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考者直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可以代报),各职位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见《职位表》。 2、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填写并打印《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4、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区委组织部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机关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 政治素质。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南海人才信息网“ http://www.nh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定《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二)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五)监督投诉电话:0757—81212316。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事业单位) 2、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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