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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汝阳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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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20: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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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的监督下,由汝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聘单位、计划名额
  本次招聘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45人,其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定向2人。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13年汝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招聘对象是已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统招生。
  (四)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截止至2013年12月3日。30周岁以下指1983年12月4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8年12月4日(含)以后出生。
  (五)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聘用后本人承诺在汝阳县服务满5年。
  (七)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是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汝阳县农村任职满2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或在汝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2013年汝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4日至12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汝阳县人力资源市场(汝阳县人社局门口东)
  3、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⑴有效身份证;
  ⑵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及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
  ⑶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⑷已就业人员另需提供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⑸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三支一扶”大学生,另需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另需提交汝阳县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2年及以上(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3);
  ⑹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4、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职位的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缴的报名考务费。
  5、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并于2013年12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两科,两科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作弊或缺考,不得进入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三)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等。满分100分。
  3、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应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报考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注意登陆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查看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和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5、总成绩的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所有显示的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另同职位末一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体检费用另行缴纳。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五)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六)递补办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以上方案、相关事宜及需公示的信息将在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块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方案由汝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8236629
  监督电话:0379-68215120
               汝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2013年汝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3年汝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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