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重点高等师范院校应届(含暂缓就业)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 科学历,且就读专业应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对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就读本科时须是师范类全日制毕业,就读专业与招聘学科专业对口。 2、惠东县外在职公办高中 教师,应具有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要求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可放宽到中学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4年6月30日)。 3、惠东县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及资格 应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强的教育 教学能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学科及人数 公开招聘80人,具体职位和职数详见附表《惠东县2014年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职位计划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8日(星期日)上午9:30时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二)报名要求: 1、填写《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2、现场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有关获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方式 (一)考试采取考核和 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评委人员由县有关部门人员选调; (二)面试内容: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 (三)根据面试成绩按各学科招考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 六、体检 按照《广东省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标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替补。报考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人员经县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有关手续。 八、聘用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对象,在职公办教师自通知之日起30天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未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被我县正式聘用为教师的,办理相关人事关系调入手续,享受我县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被录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协议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调出惠东县教育系统; (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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