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符合应聘职位条件;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五)身体健康。
招聘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薪酬标准 | 区综合治税办公室 | 镇(街)综合治税专职工作人员 | 01 | 6 |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不限; 4.学历:大专及以上。
| 1.大专学历: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2530元/月。2.本科及以上学历: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2890元/月。 | 合计 | 6 |
|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或他人代报名; 2.时间及地点:2013年12月9日(周一),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香洲区财政局303办公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522号(新村巴士站北侧); 3.所需资料: ①《香洲区综合治税办公开招聘6名镇(街)社会综合治税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③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如属集体户口本且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户口本遗失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④代报名的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⑤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⑥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1张贴在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香洲区公众信息网( http://www.zhx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10日(周二)上午9:00 笔试地点:香洲区财政局7楼会议室 2、面试 面试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地点:2013年12月11日(周三),上午9:00 面试地点:香洲区财政局3楼会议室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均四舍五入)。 设定招录考试总成绩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予招录。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有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复核,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复核报考资格和提交材料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替补。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公众信息网( http://www.zhxz.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3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525395(香洲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756-2663706(香洲区综合治税办公室)。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附件:香洲区镇(街)社会综合治税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香洲区镇(街)社会综合治税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