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拟选聘硕士研究生层次 辅导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拟选聘硕士研究生层次辅导员(雇员)8名,具体岗位详见选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 2014年7月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符合本方案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我校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四、报名 (一)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发到学校人事处邮箱(rsc@sziit.edu.cn),并在标题栏注明“应聘辅导员岗位”;其他格式自制简历按无效简历处理; (二)请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参加 面试考核时一并提交。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专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成果等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学历的还应提供《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 (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三)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 五、考核安排 本次选聘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符合要求的人员由学校统一通知参加考核。 考核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 复审内容为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复审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经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三)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雇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校内雇员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岗位校内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文件执行; (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符合深圳市雇员聘用条件的,办理雇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它事项 (一)此次 招聘最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 2013年12月31日,例如最高年龄30岁指1983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九、本公告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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