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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省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72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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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2 21: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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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为满足南平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决定,将组织南平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35名。南平市所辖县(市、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2名,委托组织这场笔试。以上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条件详见《2014年南平市(或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2月11日至1996年2月11日期间出生)。若职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其中未注明户籍要求的,指面向全国;要求面向福建省或南平市的,指2014年2月11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或南平市的人员;2014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省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面向本省的岗位;2014年南平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应届毕业生)和市外高校南平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指户籍关系仍在外地中介机构的未正式就业人员),均可报考面向南平市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用)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尚在试用期内人员;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2、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4、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4年2月1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5、招聘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面向参加省上统一组织“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聘(不含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方法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人员于2月11—25日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人民币80元的报名费。报名系统于2月25日17:30时关闭。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岗位报名产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通过指定的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考生应在报名前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月11日—2月26日。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负责或委托招聘单位进行。有委托组织笔试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其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待报名结束后网络银行将自动退还报名费。
(三)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19日至21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能参加笔试,也不能退还报名费。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市属各事业单位开考比例
——研究生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本科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大专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3开考;
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招聘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
各县(市、区)开考比例请按当地《简章》执行。
2、时间和科目
(1)3月22日9:00——11:00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
(2)3月22日9:00——11:30笔试《综合基础知识A》(客观题和写作);
(3)3月22日14:30至16:30笔试《专业知识》(客观题)
各招聘岗位需笔试科目详见《简章》。
3、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地点设在南平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至4月4日。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加分手续,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本次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加分。有关具体事项将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公告栏上发布。
5、成绩查询。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考生可在4月15日后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并在当地人事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形式
各岗位的面试形式按《简章》要求进行。
2、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有条件的也可委托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
3、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所报考市、县(市、区)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4、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毕业(学位)证、准考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若招考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3天前、市公务员局网站上予以告知(报考县[市、区]岗位的,在当地公务员局网站予以告知)、招聘单位也将进行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由招聘单位确认,并报经市公务员局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6、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1)笔面试成绩各占比例
笔试专业知识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综合基础知识A卷》和《综合基础知识》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含技能测试、片断教学)成绩占50%的比例(其中面试专业的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回答专业问题占面试成绩70%)计算。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
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测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
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拟聘人员在当地公务局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同级公务主管部门通知招聘单位报送人员相关的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人事关系由当地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被聘用人员应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
2、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专业技术岗位的(除个别特别注明要求面向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岗位外)为初级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若需报考,请慎重考虑。
3、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3年版)“××中“××类”所列专业的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5、有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1日。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6、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考务费用。相关报考人员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低保证及复印件到考点主考室办理退还报名费手续。
7、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八、政策咨询
(一)报考市党群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咨询南平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联系电话:0599-8823008。
(二)报考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咨询市公务员局流动调配科,联系电话:0599-8831137。
(三)报考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咨询电话及网址:
延平区公务员局:0599-6161217
邵武市公务员局:0599-6329507
建瓯市公务员局:0599-3721139
建阳市公务员局:0599-5811665
顺昌县公务员局:0599-6078000
浦城县公务员局:0599-2822089
光泽县公务员局:0599-7926620
松溪县公务员局:0599-2321081
政和县公务员局:0599-6051166
(四)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附件
(一)《2014年顺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二)《2014年光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三)《2014年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四)《2014年松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五)《2014年政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六)《2014年延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七)《2014年邵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八)《2014年建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九)《2014年建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十)《2014年南平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
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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