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1、普通高中学校教师: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学应届免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缺额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大学应届一本和二本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苍溪中学、歧坪中学心理教师岗位可放宽至非师范专业)。
2、县城特教学校教师: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师范类特教专业毕业生。
3、职高学校教师:
(1)护理、汽修、工业与民用建筑、学前教育等专业教师: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学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建筑类(城市规划、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建筑学)、果树、植保、土肥、旅游类(旅游开发与规划、旅游管理、旅游市场营销)专业教师不限往应届毕业生】。
(2)石油化工、天然气开发与利用、油气贮运专业教师:全日制普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所有报考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
教师资格证(心理教师、职高教师除外)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教师资格认定身体条件要求。
(4)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县城特教学校教师、职高学校护理、汽修、工业与民用建筑、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到3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职高学校建筑类(城市规划、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建筑学)、果树、植保、土肥、旅游类(旅游开发与规划、旅游管理、旅游市场营销)、石油化工、天然气开发与利用、油气贮运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5)按照《
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