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 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鄂政发 2012 30号)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 2014年湖北省农村义务 教育学校教师(简称新录用教师)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思想 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 2、具有大学级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 3、年龄在30周岁下(即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持有相应学段 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普通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级以上学历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政策待遇 1、正式进编。新录用教室使用事业编制,聘用后办理入编手续; 2、实行年薪制。新录用教师到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每人每年3.5万元;到其他地区任教的,每人每年3万元。年薪标准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所需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 3、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教师培训和奖励等相关政策。 1、 4月 8日至 4月 23日,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 http: //www.hbea.edu.cn/) 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027) 68880231、 6888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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