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湖北师范学院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为重点,以 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 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规划占地2002亩,校舍总面积59.69万平方米。学校襟江带湖,含山蓄水,绿茵广场、曲径小道、花坛公园、楼台亭榭、形象雕塑、书画走廊等自然人文景观错落有致,相映成辉,风光宜人,环境优美,曾被评为“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安全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单位”和“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黄石市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距省会城市武汉仅60公里,武黄高速公路运行时间为1个小时左右,即将开通的武汉城际铁路直达武汉运行时间为26分钟左右。 三、基本条件 (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二)年龄要求:博士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四、服务年限 1、新进博士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2、高层次拔尖人才服务期限可面议。 五、相关待遇 1、人才引进费 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参照以下三类标准执行(所有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均只统计近五年数据,所有论文均只统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1)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40—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8万元、文科类5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 5篇被SCI(三区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一区或2篇二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②经国家级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国家规划教材(25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位)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位),或至少获2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2)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20—4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5万元、文科类3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4篇被SCI(其中至少有1篇二区或2篇三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省级及以上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教材(20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5位),或至少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3)其他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提供安家费5-20万元,具体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类2万元、文科类1万元。 人才引进费原则上根据签约年限分三期支付,前期支付40%,中期支付30%,后期支付30%。如果购买住房的凭购房协议由主管校长审批可一次性支付。 2、对于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低职高聘。没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副教授三级待遇对应给予绩效工资。 3、特殊津贴 教授每月补贴500元,博士每月补贴300元(就高不就低)。 4、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通过科研立项,制订详细的科研计划,实行目标管理。 5、住房 根据引进的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的实际情况,可提供80平方米左右过渡房一套,过渡期两年,超过两年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6、配偶安置 (1)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满足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2)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达到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3)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其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4)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3年内评为副教授,其配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则予以安置工作; (5)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评为教授,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联系单位:湖北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714-6572187 邮编:435002 E-mail:hsrsc@yeah.net (注:简历邮件标题请注明:大学人才网+姓名+专业+应聘经济管理类教师) 联系人: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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