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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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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5 17: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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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面向全国和面向全省,其中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时间及内容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分"考核聘用"岗位和"考试聘用"岗位。招聘条件中学历要求为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以及标注为"特殊岗位"和"紧缺专业"的岗位属于"考核聘用"岗位,其他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可视笔试、面试(或考核)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4.资格条件中标注为"不测试专业科目"的岗位,其笔试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
四、其它事项
   2.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资格条件中有"藏汉双语"要求的岗位,统一笔试时要用汉语答题。面试时(或面试前)进行"藏汉双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4.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高低确定。
   5.户籍、年龄的时间认定。符合我省户籍条件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次类推)。
   6.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
   7.其它相关要求,请考生查看《2014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
   9.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省人事考试中心  0971-6139342(考务部)
                  0971-6166319(技术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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