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武汉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人社局批准,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市教育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武汉市常青实验小学小学 教师岗位57名,武汉市常青第二初级中学初中教师岗位14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学校 财会)1名。 二、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 法律,享有公民 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 教师资格证。2014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中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派遣。2014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须经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合格方可报名,若招聘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方可派遣。2013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和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持有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 面试合格证,对于后者,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派遣。报考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证明; 6、应聘的高校毕业生应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7、具体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2014年5月15日9:00至5月18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2014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5月18日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 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2014年 5月21日9:00至5月25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务必打印报名表,便于后期 面试资格审核。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4年6月11日9:00至6月14日9: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6月14日,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 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要求,以师范通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适度测试 英语、计算机水平。综合知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 历史、时事政治等方面的知识,考察应聘人员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同时考察对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学、 心理学、教学法等知识的掌握。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比重为7:3,即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占70%,综合知识科目占30%。 五、面试 面试时间分别为7月5、6日(小学)和7月7日(中学),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重在测试实际教育教学能力。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选派具备考官资格的面试考官。 (一)面试考生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 (二)面试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缴纳相应面试费用。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七、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 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可以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十、其他事项 (二)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27-85778225 武汉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27-65608497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教育局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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