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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5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我县双溪小学等33所农村中小学校招聘在编初中学科教师50名(招聘学校、类别学科及名额详见《营山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招聘2014届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内招收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2014届非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内招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完全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01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意见)规定要求,并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岗位条件。(1)应聘人员须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2)应聘人员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的任教学科一致。
凡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发〔2014〕7号)规定,体育、美术学科教师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不笔试,满分100分。
报考非体育、美术学科教师的应聘人员只笔试。笔试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每科分值满分均为100分,各以50%计入笔试总分。《公共知识》笔试内容为《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 145号)规定的内容;《专业知识》为所报类别学科教材知识,均以我县使用的现行教材为准。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毕业时间有效证明(学院教导处须加盖鲜章)及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受理申请办理教师资格有效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加盖鲜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同底彩照2张,到营山县教育局(营山县委大院内)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初审报名。非师范专业毕业的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学考试合格证书》。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2、资格审查及报名
应聘人员持《营山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及本《公告》规定的相关证件资料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登记,同时填写《笔试准考证》相关内容。其中,报考体育、美术学科教师的应聘人员须填写《考核通知单》相关内容。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政策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照本《公告》选择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
(2)报名时只填报某一具体学科,不填报具体应聘学校,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方式为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4)除体育、美术学科外,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学科)名额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的,相应调整招聘名额,调整的名额用于招聘其他学科教师。调整招聘名额情况,将于笔试前在营山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5)应聘人员报名登记前须由本人如实、准确填写《营山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必须做到字迹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营山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仅供招聘单位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和《考核通知单》:应聘人员于5月24日下午3:00-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教育局,其中:非体育、美术学科教师的应聘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体育、美术学科教师的应聘人员领取《考核通知单》。
(三)笔试。非体育、美术学科教师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1、时间:5月25日上午9:00—11:3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核。体育、美术学科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
1、时间:5月27日。
2、地点:详见《考核通知单》。
3、考核内容和方式。考核以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教材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技能和综合素质能力等。
参加考核人员5月27日上午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考核通知单》在指定地点抽取考核顺序号签确定考核顺序。按号签顺序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考核采取现场抽题备课讲课方式进行,评委按照量标评分。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布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核)成绩于5月28日12:00前在营山县人事人才网和县教育局公示栏公布。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各学科应聘人员考试(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招聘学科教师名额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非体育、美术学科的拟聘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专业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拟体检人员,如《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采用面试的办法进行确定;体育、美术学科教师拟聘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再进行面试考核,考核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营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指定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营山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选择聘用学校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县教育局按照招聘学科教师名额,根据考试(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聘用学校(若考试成绩并列的,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并签定《营山县2014年新聘教师服务协议书》和《高校毕业生意向性就业协议》。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聘用学校和签定《营山县2014年新聘教师服务协议书》、《高校毕业生意向性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再按报考同一学科教师的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按规定程序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具体时间以8月下旬营山人事人才网公布的时间为准)。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供个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学籍、教师资格认定档案,否则,不得聘用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同时,须与聘用学校签定《营山县2014年新聘教师服务协议书》,约定在聘用学校任教服务期至少为五周年(含见习期1年)。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签订聘用合同(相关协议)或未按时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可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按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在营山人事人才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考核、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附则
本《公告》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
营山县人社局 0817-8377693
营山县教育局 0817-8213850
营山县监察局 0817-8221253
附件: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山县教育局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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