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 年第6 号令)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求情况,经有关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与名额 开封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32 名;开封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0 名。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要求 报考开封大学的应聘者: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开封市卫生学校的应聘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和技能。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4日——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开封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报名时缴纳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40元。 3 .提交材料:报名时提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近期2 寸彩色免冠照片2 张,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原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上述证件须提交复印件1 份,A4 纸张);有工作经验者提供工作经历证明。4.资格审查: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凡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5.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达不到3:1的,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及考生本人意愿,采取协商的方式予以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3:1的,核减相应的招聘岗位数。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4年6月30日(周一)18:00以前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 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的大学生,笔试成绩总分加5 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 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于报名当天提交加分申请和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本人服务地所在市、县两级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其余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大学主页进行公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试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先进行笔试,按招聘岗位1 :2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选(含才艺展示);除辅导员岗位之外的其他岗位应聘者先参加面试、试讲(含技能测试),按招聘岗位1 :2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免笔试。 1.笔试 (1 )笔试内容:①高等教育理论、高职教育理论、时事政治、相关法律②教育心理学、外语等,满分为100 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试讲 (1)按学校指定内容试讲。满分为100分。 (2)试讲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70%(考试成绩相同时,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体检名单在网上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进行复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学校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体检、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和公示期间被举报人员,经核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1.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国家和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时,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回避 严格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一旦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九)咨询电话 0371—23810026(开封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开封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4年6月11日 单位
工商管理(企业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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