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 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师结构现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10 人。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对象、职位、数量、专业及条件 (一)公开考核招聘对象、职位、数量及专业 1.招聘对象: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职位、数量、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遵义医专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二)公开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6日-1996年6月25日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且提供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公开考核招聘按照下列程序和环节进行: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公开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yrs.gov.cn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zunyiyizhuan.com )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 考生需提前自行下载并填写完善《遵义专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带上①相关学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资格证书;②能证明个人业绩和专业能力的各类获奖证书;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真实、准确);④个人求职信原件;⑤单位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有关证件资料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进行现场报名(遵义市汇川区凤凰北路106号)。 咨询电话:0852-8920152、0852-8928311(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法的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考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公开考核程序。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17:00。 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遵义市汇川区凤凰北路106号)。 联系电话:0852-8920152、0852-8928311(组织人事处) 因客观原因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考生可请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人需提供:1.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考生亲笔委托书原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公开考核 公开考核时间: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场。 公开考核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地点负准考证)。 公开考核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人社部门的指导下,采取现场答辩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就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分析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按相关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考核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核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实际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考生的考核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再次考核,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公开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进行公示。进入体检的考生应按照招考办的要求需按时将学籍档案或者个人人事档案转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提取档案若需调档函,请与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籍档案或者个人人事档案的考生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体检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考办负责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和本省公务员有关的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考办”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 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考办”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将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社局审批。若拟聘用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经市人社局审查为不合格者,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考办”),“招考办”设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四、工作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学校纪委实施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852-8935019(校纪委) 0852-86626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其他 本简章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6月17日 遵义医专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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