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为了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24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6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8名。具体招聘职位见《遵义医专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日-1996年7月1日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度以来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 截止2014 年7 月1 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考的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具体负责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3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遵义市汇川区凤凰北路106号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汇川校区行政办公楼二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852-8920152;0852-8928311 4.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填写《遵义医专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应聘人员先在《招聘简章》附件上下载并填写完善和打印《遵义医专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且提供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5.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对该岗位调减或取消,取消的职位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进行公布。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6.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法的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省(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7月9日上午9:00—11:30(星期三),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后5日内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公布。 (二)面试 1、时间地点 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网址:www.zunyiyizhuan.com)。 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所有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未达到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果某类试题只有1人参加笔试,则对该招聘职位计划予以取消。 2、面试内容: 管理岗位面试:应聘岗位相关知识及综合素质考核。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相关岗位的面试平均分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进行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个人弃权等原因产生的聘用空额,不予递补。 十、纪律监督 学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的监督,欢迎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保证考试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凡违反聘用纪律和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2-8935019(校纪委) 0852-86626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6月18日 遵义医专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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