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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14年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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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0 22: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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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位于郑州市南大学城(新郑龙湖宜居教育园区),是由河南省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53年,占地782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仪器设备1.6亿元,图书30.5万册,教职工386人(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26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程教师比例达90%。现设有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管理信息系、艺术设计系、基础科学系、社会科学系和体育工作部11个院系。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学院开设有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产品造型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管理等26个专业,拥有一批学历高、技能强、素质好的专业师资队伍。 学院秉承校企一体的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按照"三式一型"(集团式学院、产业式专业、技能式课程;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四共"(与企业共建专业、共编教材、共担课程、共享资源)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思路,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学院的办学成绩与经验得到了好评和认可。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教育部副部长鲁昕等领导先后到学院视察指导工作。
为进一步加快我院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7]56号)和河南省人社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现面向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24名。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评价的工作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四)身体健康;
(五)2012年、2013、2014年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备注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
学历要求
招聘人数
备注
车辆工程及相关专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
专任教师
机械电子工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
专任教师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
专任教师
通信与信息系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
专任教师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
专任教师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
专任教师
管理科学与工程 (物流方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
专任教师
设计艺术学(环艺)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
专任教师
舞蹈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
专任教师
建筑学(建筑装饰)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
专任教师
器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
专任教师
体育教育训练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
专任教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
专任教师
英语语言文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
专任教师
图书馆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
图书管理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依据工作方案制定公告,并在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教育厅及学院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至6月2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⑴应聘者按照"报名系统"要求限报两个岗位。
⑵所填信息必需真实完整,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⑶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
4、学院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者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系统"中及时做出答复。
(三)笔试
笔试在河南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笔试满分100分。若出现某招聘岗位笔试到场人数不足3人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最后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实际参加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面试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五)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确定最终体检名单。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的规定执行。
2.体检结论以县级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签章及主治医师签字为准,分作合格、不合格两种。对于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公示,只告知本人。
3.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核出现不合格不再递补。
(八)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适当途径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各招聘岗位在确定聘用人员时,若出现聘用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学院将追加聘用计划,同时聘用。
五、组织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学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公开招聘工作要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工作人员或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与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实行回避。
咨询电话:0371-85901015
六、福利待遇
全供事业编制;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工资待遇、事业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七、应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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