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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市直属学校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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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9 11: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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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35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批准,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2名中小学教师补充到市树人中学等市直属学校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市直属学校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所有报考者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条件限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市直属学校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9)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22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市直属学校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7月7日至7月9日。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www.gypta.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市直属学校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例如:某招聘高中数学教师的岗位,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填写为“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数学)”。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例如:只填写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而未填写任教学科),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1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14年7月10日24:00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笔试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上述有效证明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利州区利州东路528号,广元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839—3226228)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广元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14年7月12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14年7月15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直接到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90号劳动大厦6楼,联系电话0839—3266876),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

(四)打印《报考信息表》

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4年7月23日至7月26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于2014年7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于2014年8月2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考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后,可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由本人于2014年8月4日至8月5日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2014年8月12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评为优秀指的是表彰优秀,不含年度考核优秀,请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7月25日至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报主管部门人事科审查。参加上述服务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计算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时。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主管部门留存。
(三)面试
1.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面试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于2014年8月1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方式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主管部门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管部门在该部门网站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和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应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如本人2014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839—3265473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3336031、0839—3308105

(三)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3263349

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附件1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
经费形式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简介
市树人中学
全额
广元市西城区
从事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教育工作。
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全额
利州区上西学府路1号
从事中等职业教育等工作。
市八二一中学
全额
利州区新安路120路口
从事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教育工作。
市职业高级中学
全额
利州区雪峰路教育园区
从事中等职业教育等工作。
市零八一中学
全额
利州区东坝118厂东门对面
从事小学、初中教育。
市机关幼儿园
全额
利州区新民街42号
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市树人幼儿园
全额
广元市西城区
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2.市直属学校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
市直属学校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
    编码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位
专    业
毕业院校
执(职)业资格
出生时间
其它要求
市教育局
市树人中学
高中数学教师
11001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数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数学/数理基础科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全日制普通高校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市教育局
市树人中学
高中地理教师
11002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系统/地理学/自然地理学/地理教育/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人文地理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市教育局
市树人中学
高中政治教师
11003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政治经济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国际政治/国际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全日制普通高校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市教育局
市树人中学
高中物理教师
11004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理论物理/物理教育/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声学/光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市教育局
市树人中学
高中生物教师
11005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生物科学/应用生物科学/应用生物教育/生物教育/细胞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市教育局
市树人中学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
11006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软件技术/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全日制普通高校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市教育局
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护理学专业课教师
11007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护理/护理学/助产/高级护理/涉外护理
全日制普通高校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市教育局
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工程专业课教师
11008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工程管理
全日制普通高校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市教育局
市八二一中学
高中数学教师
11009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数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数学/数理基础科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全日制普通高校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市教育局
市八二一中学
高中英语教师
11010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英语教育/英语/应用英语/英语语言文学/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外贸英语
全日制普通高校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市教育局
市八二一中学
高中音乐教师
11011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全日制普通高校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市教育局
市职业高级中学
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课教师
11012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热能与动力工程(汽车发动机)/热能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校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市教育局
市职业高级中学
钳工实习指导教师
11013
1
本科及以上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制造工程/机械工程/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具有技师及以上钳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市教育局
市职业高级中学
信息与网络管理实习指导教师
11014
1
大专及以上
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网络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市教育局
市零八一中学
初中语文教师
11015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文学/中文教育/中文/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汉语
全日制普通高校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市教育局
市零八一中学
初中化学教师
11016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化学/化学生物学/应用化学/化学教育/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市教育局
市零八一中学
小学数学教师
11017
1
大专及以上
数学/数学教育/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初等教育/小学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校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市教育局
市机关幼儿园
幼儿教师
11018
1
大专及以上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科技与艺术/音乐表演/表演/表演艺术/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绘画/美术教育/美术学/美术
全日制普通高校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市教育局
市树人幼儿园
幼儿教师
11019
2
大专及以上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科技与艺术/音乐表演/表演/表演艺术/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绘画/美术教育/美术学/美术
全日制普通高校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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