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茅政办发〔2011〕96号),十堰市茅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共计20名) (一)十堰市茅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工作人员3名; (二)十堰市茅箭区旅游局旅游监察大队工作人员2名; (三)十堰市茅箭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工作人员2名; (四)十堰市茅箭区财政局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5名; (五)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 以上招聘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及交费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7月14日15:00至7月28日18:00期间登录十堰市茅箭区新闻网站(www.symaojian.gov.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网上交纳报名费150元/人。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经核实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改报。报名、交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紧缺学科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在十堰市茅箭区新闻网站上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到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已交报名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7月14日至7月28日期间,登录十堰市茅箭区新闻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茅箭区机关事业科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9-8791332。 1、笔试时间:2014年8月2日,考试时间15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处理及作文;文秘岗位考公文写作知识、公文处理知识及作文;区财政局乡镇财政所、疾控中心、区旅游局旅游监察大队岗位考相应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及作文,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及作文30分;区教育局乡镇幼儿园幼师岗位考相应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专业知识70分,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30分。 3、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于8月3日17:00前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交区人社局机关事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4、笔试结束后在十堰市茅箭区新闻网站查询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紧缺学科按降低开考比例的人数)确定并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五、资格审查 2014年8月4日至5日在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报名时打印)、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考生须按要求到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若招聘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紧缺学科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2014年8月6日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紧缺学科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其中茅箭区教育局乡镇幼儿园幼师岗位为讲课)。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费50元/人。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十堰市茅箭区新闻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九、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十、本公告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0719-8791332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