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工业技工学校决定直接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岗位1名。详见《泸州市工业技工学校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章守纪。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泸州市工业技工学校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专业技术资格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颁发认定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3日上午9:00-下午5:00。 2、报名地点:泸州市工业技工学校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830-3195630。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泸州市工业技工学校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二)考核 1、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身份证、资格证等)等是否真实。 2、面试: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重点了解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及专业水平。 (三)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审查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职位要求,调查考生学校或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泸州市工业技工学校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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