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教育局将于2014年9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特殊教育学校12名教职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本次招聘面向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4年揭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人员12名,具体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日至9月4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揭阳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教育局办公大楼6楼608室);
联系电话:0663-8724407;
联系人:杨老师、苏老师、林老师。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和资料到揭阳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可先上网下载并填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按照招聘条件到报名现场一并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学位证书(有者提供);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人事关系寄存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的的,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出具证明;
3、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系列岗位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执业资格证书(报考生活护理师、校医岗位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5、有效内地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有者提供);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相片3张。
上述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查验后退回。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笔试采取试卷作答形式,面试采取面对面考核形式。两者均按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为6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为确保竞争、择优、公平、公正,本次笔试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2,即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必须等于或大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方可开考,否则,该岗位将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该岗位不予开考。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市人社局监督。本次笔试不指定用书,笔试内容按招聘岗位分二类,一类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教师岗位系列);另一类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生活护理师、校医岗位)。笔试试题由市教育局委托市人社局命制。笔试时间初定于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在距考试至少两天前通知考生领取。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委托专业机构阅卷评分。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学生”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所参加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如果同一岗位考生入围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则安排其并列参加面试。
2、组织面试
本次面试由市教育局和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市人社局监督。面试采取面对面考核形式。
(1)成立面试评委小组。本次面试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由市教育局抽调9名评委组成。
(2)面试形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其中从事聋哑文化课教学岗位应聘者,面试需考核手语教学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3)面试成绩评定。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如面试“不合格”或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在该岗位未进入面试范围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缺额人数1:3的比例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面试。如递补对象面试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则不再进行第二次递补,所缺岗位名额不在本次招考中招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由市教育局指定并委托具备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建体检组,统一负责面试合格考生的体检工作。教师岗位人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其他岗位人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要求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市教育局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学生(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的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七、录取与聘用
(一)录取核准。市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缺额情况。若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经公示有异议而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接受咨询、投诉电话:0663-8724407(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663-8220380(市人社局)、0663-8724425(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9日
附件:1、《2014年揭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揭阳市特殊教育学校简介》
特殊教育学校附件1-3下载.rar
附件1 :
2014年揭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学 历 | 专 业 | 其 他 要 求 | 备注 |
教师 | 4 |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取得教师资格证书;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从事聋哑班文化课教学,具有手语翻译职业资格证书。 | 5 |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从事智障班文化课教学 | 自闭症康复教师 | 1 | 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
| 生活护理师 | 1 | 普通高、中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 | 取得护士执业证书;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 校医 | 1 |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 医学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 合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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