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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教育局2014年8月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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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21: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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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和《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2]10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2014年8月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聘用后服从工作地点和学科岗位安排;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1983年8月22日—1996年8月22日期间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属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附件1(古蔺县2014年8月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表)。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考生请于2014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古蔺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1.《古蔺县2014年8月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相应专业等级证书、一等奖学金证书、任院校学生干部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个人简历及自我推荐材料1份;

5.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5张;

6.《古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

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的内容及要求:(1)本人基本情况;(2)近三年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奖惩情况、工作、学习情况);(3)本人是否遵纪守法情况;(4)本人是否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聘用条件;(5)本人承诺: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虚假或隐瞒,本人接受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

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考生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古蔺县教育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由古蔺县教育局负责,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等。

2014年8月23日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古蔺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

(四)考察

1.考察对象的确定。面试合格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合格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根据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的,依次以获得的一等奖奖学金次数、是否为学生干部、获得的相应专业等级证书排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按此方式仍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⒉考察。考察主要审查应聘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个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状况、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招聘岗位的要求。经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体检人员,随即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古蔺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2014年8月25日,由古蔺县教育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人员须按照要求参加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当日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古蔺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

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后,2014128001-2014128006岗位拟聘人员在所聘事业单位的服务时间不低于5周年,2014128007岗位拟聘人员在古蔺县的服务时间不低于5周年。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并按公告要求报名。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通过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lxhrss.gov.cn/)、古蔺县教育局网站(www.scglxjyw.com)发布。因应聘考生不主动、不及时登录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阅相关信息,导致不能参加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古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7211814

报名咨询电话:0830-7204706

监督电话:0830-7205280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古蔺县教育局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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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古蔺县2014年8月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表
序号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岗位编码岗位名称岗位
    类别
招聘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其他条件备注
1
古蔺县教育局
边远村小
2014128001
小学教师
专技
7
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舞蹈学、音乐学 、舞蹈教育 、表演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2
古蔺县教育局
边远农村初中
2014128002
初中教师
专技
3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音乐学  、舞蹈教育  、表演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
古蔺县教育局
边远村小
2014128003
小学教师
专技
3
美术教育、美术学、绘画、美术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
古蔺县教育局
边远农村初中
2014128004
初中教师
专技
7
美术学、绘画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
古蔺县教育局
边远村小
2014128005
小学教师
专技
6
体育保健、竞技体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
古蔺县教育局
边远农村初中
2014128006
初中教师
专技
2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
古蔺县教育局
乡镇初中
2014128007
初中教师
专技
1
细胞生物学、生物学、动物学、植物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硕士
30周岁及以下
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附件2:
古蔺县2014年8月直接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贴相片处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民  族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院校一等奖学金获取次数
是否任院校学生干部
  
联系
  
电话
取得何种专业等级证书
是否是党员
家庭住址
电子邮箱
报考学科岗位名称及岗位编码
教师资格证
  
种类
学习、工作简历
  
  
何时有何奖励或处分
备注
说明:此表由本人A4纸填写。




古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
  
   
  
   
近期1
  
免冠彩照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招聘单位
岗位编码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毕业专业
毕业证号
学位证号
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起止年月(从进入高校学习起)
工作(学习)单位及职务
家庭主
  
要成员
  
及主要
  
社会关
  
系情况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虚假或隐瞒,本人接受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在读学校、工作单位对考生现实表现情况的鉴定: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审查意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已婚考生户籍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审查意见(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未婚考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审查意见(婚否):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一式1份,A4纸双面印制,“本人承诺”栏以前的项目由应聘人员如实、准确用蓝、黑色墨水笔填写,严禁打印和涂改;“本人承诺”栏以后的项目由审查人员根据职责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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