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进一步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项目化,毕节市拟公开招募500名大学生志愿者参与试验区“精准扶贫·同步小康”志愿服务工作,参与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毕节。现将相关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及程序 招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招募工作按照发布招募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签订服务协议的程序进行。 二、招募名额及服务岗位 本次招募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精准扶贫·同步小康”志愿者500名,主要分配到毕节市各乡(镇、办事处)或村、社区、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微笑小屋、阳光驿站、希望童园)从事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支农、支医、支教、扶贫、改善民生、关爱青少年成长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如果报名人数不足600人,按实际报名人数的80%确定招募名额(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招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募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优先招募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 4、自愿参加志愿服务,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期限中的工作任务。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特岗计生工作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人员”、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四、服务期限 自愿选择服务期限1年至3年;选择1年服务期的,服务期满后可申请续签1年或2年服务期,服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21日—2014年9月12日(节假日及周末不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共青团毕节市委志愿者指导中心(市新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715室)。报名咨询电话:0857-12355; (四)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凡符合报名条件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共青团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并填写《毕节市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精准扶贫·同步小康”志愿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2张。 3、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或服务地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证明。 4、统一选派到毕节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5、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代理人填写的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招募资格。 六、笔试 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出题并开展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报名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一)笔试时间:2014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毕节试验区区情(30%)、公共基础知识(30%)、志愿服务相关知识(40%)。笔试分值为10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本次笔试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复习资料。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4年9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共青团毕节市委领取(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715)。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共青团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七、体检 体检根据招募计划数按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募,所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一并确定招募。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八、签订协议及派遣 由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招募人员名单,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共青团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募人员,共青团毕节市委根据各县(区)申报计划及工作需要,确定志愿者服务单位。志愿者参加服务以前,由各县(区)团委统一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志愿者本人与所在县(区)团委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凭本人身份证及《通知书》到服务单位报到。招募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服务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服务资格。 九、政策待遇 本次招募的“精准扶贫·同步小康”志愿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待遇。 (一)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本次招募的大学生志愿者,到岗后发给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年终考核合格以上的志愿者发给一次性补贴729元,每年发放交通费500元。 (二)给予一定的就业照顾。本次招募的志愿者按照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毕党办发〔201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就业照顾。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的志愿者,按程序可聘用到缺编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被正式录(聘)用到毕节市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其参加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在参加毕节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照顾,对在乡镇或村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笔试加10分,并优先录用。 (三)服务期满后由毕节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统一发放服务证,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相关证明。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如需终止服务的,必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擅自离岗离职的,不发放服务证及出具有关证明。 十、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招募简章由共青团毕节市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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