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官助理、执行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法官助理3名; 2、执行助理6名(限男性)。 二、工作岗位 1、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等工作。 2、执行助理在法院执行局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及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法院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7、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8、本人没有不适合法院工作的其他问题。 (一)法官助理报考条件 1、且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20日后出生); 3、有较强的语言表述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执行助理招考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0日后出生),户籍为徐州市区户口; 3、有较强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 四、招考方式 此次法官助理和执行助理的报考人员按照本公告规定报告后,统一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相关招考环节。 五、报名方法 1、本次法官助理和执行助理招聘工作由鼓楼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申报。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六、用工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招录法官助理和执行助理属聘任制,试用期为3个月,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招聘程序 1、笔试 2、面试 3、体检政审 八、报名联系方式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邮编:221004 电话:0516-80282812 传真:0516-80282818 九、本招聘公告由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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