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是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有: (一)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相关规划研究的组织编制工作,协助各类城乡规划编制过程的监管;负责各类城乡规划成果的技术核查以及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 (二)协助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政策研究,拟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文件; (三)负责规划设计、建筑、交通、市政、景观、验收等方面的基础性研究;负责规划、建设行政许可及核准事项技术性审查; (四)协助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提供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等服务。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人事关系不在珠海市的应聘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各招聘岗位、对象、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附件3)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址: ——现场报名:2014年10月27日至30日(8:30—12:00,14:30—17:30),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112室,联系人及电话:许工、0756-2661131; ——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17:30时,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zgj_2014@126.com(邮箱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命名,例如:张三报考01岗位)。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未就业的近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及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计划生育证明、工作证明(包括合同书、社保缴费记录单或单位证明等)、人事关系在珠海市的证明(无学士学位人员提供)等;④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通知》等事项,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公布。 5.注意事项:①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②应聘者须本人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③现场报名者,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电子邮件报名者,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查验报名材料原件。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主要了解考生所学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由评委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 考察和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其他考生: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二)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三)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 附件:1.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简介 2.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 4.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10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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