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结合各街道社区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人才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87个,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街道,报考2个街道或以上的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 职位详见: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9月30日前出生); (四)懂电脑基本操作; (六)身体健康; (七)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10月27日至10月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报名地点:到所报考的街道办事处办理报名手续。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2.jpg 3.报名方式: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1式2份)。 4.证件资料: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学历证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用于填写报名表和制作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街道和区民政局负责审核考生考试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于11月12日前通知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和论述题,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公布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通知参加面试和计算机操作的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构成 总成绩=笔试×50%+面试×30%+计算机操作×20%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各街道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并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当天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担。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街道负责对拟录用的报考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主要到原单位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了解其具体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将根据其他人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各街道综合评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培训 区民政局统一组织新聘用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相关知识。 四、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14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