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辅导员,竭诚欢迎有志于投身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前来应聘。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操守,奉公守法,爱岗敬业; (二)具有履行辅导员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了解和熟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三)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四)对本校文化认同度高,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与服务意识,良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五)中共党员,身心健康,乐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的学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结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确定面试人员,通知面试。 (四)组织考察:对入选者进行组织考察。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由学院人事组织部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三、相关待遇 (一)经正式聘用后,薪酬待遇按学院相关岗位薪资标准执行,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教职员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二)学院提供校内公寓租住,公寓配有家具、电视、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等。 四、应聘者需提交的材料 (一)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务)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反映业务水平和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 五、应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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