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结合宜昌市伍家岗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宜昌市伍家岗区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组织集中公开招聘,共有14个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5个岗位21个职位。详见《2014年伍家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后)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国家承认学历、岗位所需文化程度(由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4年宜昌市伍家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wjg.gov.cn/)上发布2014年宜昌市伍家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7日至11日(8:3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山大道376-2号三楼)。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宜昌市伍家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要随意变更。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笔试费100元。本次集中公开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区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鄂政发[2011]84号文件规定,凡在伍家岗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此表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伍家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报名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提交给伍家岗区人社局307室,待相关部门复核无误后笔试成绩加5分。 6、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11月14日(8:30-11:30,14:30-17:00)到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山大道376-2号,三楼307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报名单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两科,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2)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时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职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一次认真复核。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9人组成,其考官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由伍家岗区人社局通过伍家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公告或者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录取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若依然出现成绩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笔试。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其报名证件、相关工作经历、进行核实审验。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一票否决等情况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录聘资格,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伍家岗区人社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伍家岗区人社局提请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区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1、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监督举报电话:0717-6557001;报名咨询电话:0717-6359959。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