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舞蹈(中国舞)教师1名,乐队指挥专业教师(民乐方向)1名,表演艺术编导专业教师1名,音乐制作专业教师1名,科技教师1名,书法专业教师1名,科技创新体验馆管理员1名,体育舞蹈教师1名。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舞蹈(中国舞)教师1名,从事青少年儿童舞蹈教学、编导和舞蹈中心管理工作。要求为舞蹈编导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持教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之日),从事青少年儿童舞蹈教学工作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舞蹈专业素质,有较强的青少年儿童舞蹈教学能力和少儿舞蹈编导能力,并具创新意识,能策划、编导、组织艺术类演出、活动。 2.乐队指挥专业教师(民乐方向)1名,从事青少年儿童民族乐器的教学和民乐队的组建、训练工作。要求为音乐表演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之日),从事青少年儿童民乐教学工作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民族乐器演奏专业素质,掌握一件以上民族乐器的演奏技巧,具有较强的青少年儿童民族乐器的教学能力和民乐队的组织、排练、指挥能力,并具创新意识,能策划、编导、组织民乐艺术类演出、活动。 3.表演艺术编导专业教师1名,从事青少年儿童舞台剧、话剧、音乐剧、专题晚会的编导工作。要求为广播电视编导或表演(音乐剧)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之日),从事青少年儿童舞台剧、话剧、音乐剧、专题晚会的编导工作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青少年儿童舞台剧、话剧、音乐剧、专题晚会的编导专业素质,具有创新意识,能策划、组织艺术类演出活动。 4.音乐制作专业教师1名,从事音乐创作、后期音乐制作、录音棚及艺术剧场的灯光音响管理工作。要求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之日),从事音乐制作或音乐表演工作1年以上,掌握一件电子键盘乐器(如电子琴、双排键等)的演奏技巧,具有较强的青少年儿童电子乐器的教学能力和电声乐队的组织排练能力,能全面管理艺术剧场,能策划、编导、组织艺术类演出活动。 5.科技教师1名,要求为物理学或科学教育或电子信息工程或软件工程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之日),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教学经验,有青少年无线电测向及电子工程类竞赛教学经验,或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教学经验。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课程研发能力。 6.书法专业教师1名,从事青少年儿童书法教学和书法社团活动相关工作。要求为书法学或美术学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之日),从事青少年儿童书法教学工作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书法专业素质,掌握多种书法字体的书写,具有较强的青少年儿童书法教学能力和书法社团活动的组织策划能力,有责任心、耐心、爱心和创新能力。 7.科技创新体验馆管理员1名,要求为物理学或市场营销或商务策划管理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之日),从事相关专业工作4年以上,有专业的活动策划能力,曾成功策划并组织800人的活动5次以上,有一定的市场营销能力和团队的管理融合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 8.体育舞蹈教师1名,从事青少年儿童国标舞教学、编导和国标舞训练中心的管理工作。要求为运动训练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持教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之日),从事青少年儿童国标舞教学工作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体育舞蹈(国标舞)专业素质,有较强的青少年儿童国标舞教学能力、少儿国标舞编导能力和体育舞蹈训练中心的全面管理运作能力,并具创新意识,能策划、编导、组织艺术类演出、活动。 以上年龄和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至报名时间,工作经验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证明。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报名办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并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和“单位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由于本次招聘参加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统考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1.网上申报资料。2014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9:00时至11月14日17:00时。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进入佛山市直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后打印报名表。 2.单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升平路2号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3楼办公室,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82234353、13302855600。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30时-17:00时)。 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应携带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3.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应于11月19日9:00时至11月22日9:00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一)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上午9:00时-11:00时。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试题统一由市人事考评办负责命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及专业技术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和专业技术测试成绩按3:3:4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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