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惠州学院2014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惠州学院是广东省省属公办综合性本科大学。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惠州市,惠州市是珠江三角洲核心城市之一,南临南海大亚湾,毗邻广州、东莞、深圳、香港。学院办学历史悠久,人文荟萃,连年被惠州市授予“花园式单位”。学院建校68周年,兴办高等教育30余年,是一所年轻且充满活力的地方高校,享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录取分数线高于广东省二本,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学院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来自海内外的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岗位上从事教书育人工作。有电子科学系、服装系、化学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经济管理系、建筑与土木工程系、旅游系、美术系、数学系、生命科学系、体育系、外语系、音乐系、中文系、政治法律系、教育科学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成人教育学院等18个系(部、院),有47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农、文、法、经、史、管、教育、艺术等十个学科门类,在校生16500人。学院已向社会输送了8万余名本专科毕业生,主要分布在广东和全国各地的大中型企业和各级政府机关、科研院所、高校、中小学,并成为所在单位的技术骨干,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学院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7%以上。 蓬瀛聚秀,阆苑储英。学院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新阶段,需要一大批志存高远、爱岗敬业的高素质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提高师资力量的整体水平。我们期待着振兴惠州高等教育的有志之士早日加盟,共创惠州学院的美好明天。 二、招聘专业、名额及要求
以上除有特别说明外,要求均具有学历学位双证;海外高校取得学位证者视为双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积极进取精神和教学改革意识,能运用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5、硕士毕业生(无职称者)35岁(含)以下,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40岁(含)以下;本科毕业生28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 ①报名方式: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填写“姓名+应聘岗位”,有意应聘者可登录惠州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惠州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2)。发送邮件报名邮箱:rsc@hzu.edu.cn。若因个人或网络原因,造成邮件不能正常按时传输到位及下载阅读,责任由报名当事人负责。 ②报名时间:即时起至2014年11月31日止 ③联系人:首老师;联系电话:0752—2529142 2、资格审查 ①初审 资格初审由惠州学院人事处和用人部门负责,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惠州学院人事处将通过惠州学院门户网人才招聘栏公布或电话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②复审 面试当天为复审时间,复审提交的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在讲课现场提交查验。对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 采用讲课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学院人才招聘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讲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每人试讲20-30分钟,讲课完毕后接受评委提问面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为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择。 四、报名审核及要求 海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在国(境)外有犯罪纪录人员、违纪犯罪涉嫌及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五、体检 通知拟聘人选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和录用 院考核委员会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情况,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在惠州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公示最后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报到手续。录用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工作待遇及管理 1、待遇 录用受聘人员实行定额工资制,聘期内,完成学院额定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合格,由学院支付定额月工资4500元,年薪5.4万元,以上均为税前收入。年度课时量应达到学院规定的工作量要求(合340学时)。年教学工作量超出或不足者,按学院现行标准发放超工作量酬金或作相应扣减。享受学院在职教师的探亲、出差、党团关系管理等相关待遇。科研工作量不做硬性要求,以惠州学院名义获得科研成果的,纳入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管理。可参加学院的职称评审和临时性职务聘用工作。聘期内乙方的工资待遇变动提升由学院研究决定。学院为受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缴费基数统一为惠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管理 学院(简称“甲方”)作为聘用方,受聘人员(简称“乙方”),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协商,乙方同意并应聘在甲方任教,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非编)管理。乙方人事关系和档案由本人交付人才交流中心托管,费用自理。聘用合同一个聘期三年,最长两个聘期六年即终止合同。实行“非升即退”管理,即合同六年期满时,如没有获得博士学位或晋升到副高及以上职称,即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取得博士学位或高教系列教师高级职称,符合该专业人才引进条件的,可应聘学院向社会公布的编内人员招聘计划。乙方在聘期内按学院考核办法参加年度考核,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或因故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在聘期内予以解聘。 八、相关说明 1、聘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须于正式录用名单公布起10天内与我院签订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自动放弃;规定时间内未签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是在惠州学院纪委监察室监督下(纪委监察室电话:0752-2527273),由惠州学院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宜。 附件2: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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