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区教师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职位、职数和条件 单位 | | | | | | | | | | | 1.中级以上(含中级)教师职称。 2.报考职位与职称证书上的学科一致。 | | | | | | | | | | | | |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于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区教育局办公楼六楼现场报名,如实填写《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需带齐下列证件: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教师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 教学综合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 面试。笔试的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三)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下同)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每个面试试室设7名评委,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四)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80% + 面试成绩×20% (五)体检和考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名单,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拟聘人员公示与核准。局党委审议通过考察人选,将考察人选名单报区人社局核准,并在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考察人选,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核准聘用。 (七)办理手续。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在30个工作日内到区人社局办好相关录用或调动手续,逾期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待遇及试用期 本次招聘教师一律按初级职称聘用,聘期为3年,在聘期内不能参加岗位竞聘或聘用。3年期满后的续聘、解聘按合同办理。 六、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考人员必须服从惠城区教育局的调配。 (三)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四)职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提供虚假材料者; 3.被除名或作自动离职处理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惠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752)2677403 2677406 2677703 2014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