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成立于1953年,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在中国艺术教育格局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学校于1981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被 广东省确定为省级博士点建设单位,现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其中省级攀峰重点学科2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14年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建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人。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州美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基建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 2、提交个人材料: 请于2014年11月10 日-11月27 日将个人材料通过邮政EMS快递,按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基建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表》的联系方式寄达。个人材料包括: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 (4)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 (5)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6)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7)具有相关工作 经验的请提交任职聘书或者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8)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还须提供《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9)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以上复印件1式1份,按顺序左侧装订(请在封面注明:应聘材料:岗位代码,岗位,应聘者姓名)。 3、报名成功以网上注册填报成功为准,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为依据;因网上填报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注意事项。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内公布,请注意登陆查询。 五、考试 考试采取岗位技能考核+ 面试的形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岗位技能考核。 岗位技能考核的具体事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技能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岗位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岗位技能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岗位技能考核于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单位网站公布成绩。 (二)面试。 根据岗位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岗位技能考核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学校公开招聘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 2 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岗位技能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4年1月1日。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咨询方式: 020-39362160 监督投诉方式: 020-39362018
广州美术学院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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