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海区教育系统区直公办学校拟面向华南师范大学201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50名公办教师,镇属学校招聘计划稍后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导原则 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计划 招聘单位为南海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详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 华南师范大学2015届本科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报考人员专业对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 (二)各学科平均分在80以上; 大学期间曾任学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或团委副书记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笔试→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公示,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11月10日委托华南师范大学网站发布招聘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11月10日至13日上午,应聘者填写《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并以“应聘学科+姓名+应聘学校”格式命名文档,发至招聘单位邮箱进行报名。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单位,面试当天考生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报名表,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名表统一装订在推荐表上面),原件备查。 (三)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核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后统一反馈给华南师范大学。 (四)面试:11月17日全天,大部分学科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部分专业学科采用个别面谈的形式进行,如:美术学科应聘者需准备个人绘画作品、音乐学科应聘者需自备乐器、舞蹈学科应聘者需现场展示才艺等。 (五)笔试:11月17日,根据面试情况,以不多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推荐笔试,笔试时间为30分钟。 (六)确定拟聘人员:11月17日,根据面试、笔试的综合成绩,结合报名意向,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收取拟聘人员的推荐表、协议书原件,并双方签订临时合约。 (七)体检:11月17日拟聘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原件、盖有南海区教育局人事科公章的体检表,在指定时间内到三甲医院(具体待定)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华南师范大学校园网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 五、其他规定 (一)招聘教师实行试用考察制度和聘用制度 1.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考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人事关系可挂靠在南海区人才服务办公室;户口可转入招聘单位或回原籍管理。 2.试用期满经考察符合要求的可办理入编手续(根据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延长试用期。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35435。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
1.2015-2016学年度南海区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专场日程表 .rar 2.2015-2016学年度南海区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计划表 .rar 3.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 .rar
附件1: 2015-2016学年度南海区赴华南师范大学 招聘专场日程表 序号 | 流程事项 | 时 间 | 地 点 | 1 | 发布招聘信息 | 11月10日 | 华南师范大学网站 | 2 | 毕业生报名 | 11月10日—13日上午 | 资料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 | 4 | 面试 | 11月17日上午9时 | 待定 | 5 | 笔试、签订临时协议 | 11月17日下午 | 待定 | 6 | 体检 | 11月18日(暂定) | 当地三甲以上医院 | 7 | 公示 | 11月下旬(暂定) | 华南师范大学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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