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米易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scmiyi.gov.cn)、米易教育城域网:(http://221.236.77.2:1000/tns/jsp/news/layouts/idxlayout.jsp)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考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8年12月1日—1996年 12月1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考岗位及名额
见《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米易县教育局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情况表》(附件一)。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米易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河西路1号)。
(四)报名手续和要求:
1、填写准确、完整的《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米易县教育局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附件二)一份(请自行电脑填写打印并按要求粘贴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在填写“是否同意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一栏时,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
2、报考者本人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签章的证明。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职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
7、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2张(与报名信息表上粘贴照片同底,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米易县教育局、米易县监察局共同负责。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五、考试费用缴纳
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缴纳,其中:笔试每科考务费50元,在报名登记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现场报名时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在报名时未申请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县人社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米易县教育城域网发布。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七、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4年12月17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在米易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河西路1号)领取。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笔试考务费不予退回。
八、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内容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附件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4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1)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 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
(2)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06〕2号)和《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精神,在我市各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中,报考非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攀枝花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户籍地需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3分;对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对东区、西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分。报考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攀枝花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户籍地需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5分;市内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加分
根据《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毕业证、立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于报名时一并提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米易县公众信息网、米易县教育城域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向米易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米易县教育城域网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享受笔试加分后的折合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米易县教育城域网公布。
2、领取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笔试考务费减免的考生,可减免面试考务费),具体时间、地点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米易县教育城域网另行通知。
3、面试科目及方式
面试岗位
| | 面试分值
| | 讲微格课
| | | 讲微格课
| 100分,讲微格课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各占50%。 | 专业技能测试shifanheng.net |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米易县教育城域网公布。
九、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专业知识笔试的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的考生,其《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成绩,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县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实施。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米易县教育城域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及管理
(一)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5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二)未经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动手续(上级机关选调除外)。
(四)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五)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米易县监察局:0812-8172347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30962
米易县教育局:0812-8172027,8175757
十四、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本公告由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米易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 | | | | | | | | | | |
|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米易县教育局
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情况表 | 序号 | 主管部门 |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其他要求 | 笔试科目 | 面试
方式 | 备注 | 1 | 米易县教育局 | 四川省米易中学校 | 高中英语教师 | 专业技术 | PZHMY01 | 1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教育类 | 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具备高级中学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 |
| 2 | 米易县教育局 | 四川省米易中学校 | 高中物理教师 | 专业技术 | PZHMY02 | 1 | 本科及以上 | 物理教育类 | 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具备高级中学及以上物理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 |
| 3 | 米易县教育局 | 四川省米易中学校 | 高中政治教师 | 专业技术 | PZHMY03 | 2 | 本科及以上 | 思想政治教育类 | 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具备高级中学及以上政治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 |
| 4 | 米易县教育局 | 四川省米易中学校 | 高中历史教师 | 专业技术 | PZHMY04 | 2 | 本科及以上 | 历史教育类 | 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具备高级中学及以上历史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 |
| 5 | 米易县教育局 | 四川省米易中学校 | 高中地理教师 | 专业技术 | PZHMY05 | 1 | 本科及以上 | 地理教育类 | 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具备高级中学及以上地理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 |
| 6 | 米易县教育局 | 四川省米易中学校 | 高中音乐教师 | 专业技术 | PZHMY06 | 1 | 本科及以上 | 音乐学类 |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具备高级中学及以上音乐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专业技能测试 |
| 7 | 米易县教育局 | 四川省米易中学校 | 高中语文教师 | 专业技术 | PZHMY07 | 1 | 本科及以上 | 语文教育类 | 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具备高级中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 |
| 8 | 米易县教育局 | 四川省米易中学校 | 高中体育教师 | 专业技术 | PZHMY08 | 3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学类 |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具备高级中学及以上体育教师资格,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 |
| 9 | 米易县教育局 | 四川省米易中学校 | | 专业技术 | PZHMY09 | 2 | 本科及以上 | 心理学类 |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具备高级中学及以上心理类教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 |
| 10 | 米易县教育局 | 米易县第三初级中学校 | 初中英语教师A | 专业技术 | PZHMY10 | 2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教育类 | 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 | 少数民族乡镇 | 11 | 米易县教育局 | 米易县第四初级中学校 | 初中英语教师B | 专业技术 | PZHMY11 | 1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教育类 | 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 | 少数民族乡镇 | 12 | 米易县教育局 | 米易县第三初级中学校 | 初中体育教师A | 专业技术 | PZHMY12 | 1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学类 |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体育教师资证格,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 | 少数民族乡镇 | 13 | 米易县教育局 | 米易县第四初级中学校 | 初中体育教师B | 专业技术 | PZHMY13 | 1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学类 |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体育教师资证格,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 | 少数民族乡镇 | 14 | 米易县教育局 | 米易县第三初级中学校 | 初中音乐教师A | 专业技术 | PZHMY14 | 1 | 本科及以上 | 音乐学类 |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音乐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专业技能测试 | 少数民族乡镇 | 15 | 米易县教育局 | 米易县第四初级中学校 | 初中音乐教师B | 专业技术 | PZHMY15 | 2 | 本科及以上 | 音乐学类 |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音乐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专业技能测试 | 少数民族乡镇 | 16 | 米易县教育局 | 米易县第三初级中学校 | 初中美术教师 | 专业技术 | PZHMY16 | 1 | 本科及以上 | 美术学类 |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美术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专业技能测试 | 少数民族乡镇 | 17 | 米易县教育局 | 米易县第四初级中学校 | 初中地理教师 | 专业技术 | PZHMY17 | 1 | 本科及以上 | 地理教育类 | 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地理英语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 | 少数民族乡镇 | 18 | 米易县教育局 | 米易县第四初级中学校 | 初中化学教师 | 专业技术 | PZHMY18 | 1 | 本科及以上 | 化学教育类 | 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化学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 | 少数民族乡镇 | 19 | 米易县教育局 | 米易县普威中心校 | 小学体育教师A | 专业技术 | PZHMY19 | 2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学类 |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具备小学及以上体育教师资格,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 | 少数民族乡镇 | 20 | 米易县教育局 | 米易县白马中心校 | 小学音乐教师B | 专业技术 | PZHMY20 | 1 | 本科及以上 | 音乐学类 |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具备小学及以上音乐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专业技能测试 |
| 21 | 米易县教育局 | 米易县普威中心校 | 小学音乐教师A | 专业技术 | PZHMY21 | 1 | 本科及以上 | 音乐学类 |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具备小学及以上音乐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专业技能测试 | 少数民族乡镇 | 22 | 米易县教育局 | 米易县湾丘中心校 | 小学体育教师B | 专业技术 | PZHMY22 | 1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学类 |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具备小学及以上体育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 | 教育公共
基础笔试 | 微格课 | 少数民族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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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tr]附件二: | | | | | | |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米易县教育局
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 | 报考单位及岗位 |
| 岗位代码 |
| 是否愿意调整到其他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 | | 照片粘贴处
(2寸彩色照片,照片勿超出边框线) |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籍 贯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健康状况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
| 户籍所在地 | 省 市(州) 县(区) | 手机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全日制
学历 |
| 毕业学校及时间 |
| 所学专业 |
| 现学历 |
| 毕业学校及时间 |
| 所学专业 |
| 工作单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 职 务 |
| 个人简历
(填至报名当月) |
| 所受奖惩
情 况 |
| 有何特长 |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姓 名 | 关 系 |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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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资
格
审
查
意
见 | 资 格 初 审 | 资 格 复 审 |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个人
承诺 |
本人承诺:
1、上述所填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提供的学历证书、证件、相关证明材料等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填涂错误,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2、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三: 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本大纲仅供参加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共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的考生复习和考试时参考。请考生重点掌握以下知识内容。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题型包括选择、判断简析、案例分析、阅读分析和论述五种类型。
一、教育与教育学 (一)教育的概念、教育的要素、教育的形态、教育的本质、教育的基本规律 (二)教育发展的历史阶段、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趋势 (三)教育学的产生和发展 二、教育的功能 (一)教育功能的含义、教育功能的类型、教育的个体功能与社会功能、教育功能的限制 (二)影响教育功能发挥的因素 三、教育的目的 (一)教育目的的含义、教育目的的功能 (二)确立教育目的的依据、教育目的确立中的价值取向 (三)我国的教育目的及其理论基础、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内容 四、教师与学生 (一)教师的定义、教师的角色、教师的基本素质、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及途径 (二)学生的定义、学生的本质特点、学生发展的规律 (三)教育过程中的教师与学生、教育过程中的师生关系 五、课程 (一)课程的含义、课程理论及课程理论流派、课程的类型、课程的组织、课程的管理 (二)我国课程改革的回顾、新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新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课程标准及其地位、作用和特点 (三)新课程带来的变革 六、课堂教学 (一)教学的含义、教学理论及教学理论流派 (二)课堂教学设计的含义、基本程序、主要模式、内容和方法 (三)教学策略的含义、常用的课堂教学策略 七、学校德育 (一)德育的含义、功能及地位 (二)德育过程的含义、德育过程与教学过程和思想品德形成的关系、德育过程的理论、德育过程的规律 (三)德育的任务、目标、内容与课程 (四)德育的原则、途径与方法 八、班级管理与班主任工作 (一)班级的含义与特点、班级的历史发展、班级的结构与功能、班级的发育过程 (二)班级管理的内容、原则与方法 (三)班主任的角色、任务、职责与素质
第二部分 教育心理学 一、心理发展与教育 (一)心理发展的概念、心理发展的一般规律 (二)心理发展的理论: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埃里克森的心理发展阶段理论、维果茨基的认知发展理论 (三)早期教育与心理发展、准备状态与心理发展、教育如何促进心理的发展 (四)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发展与教育 二、学习与学习理论 (一)学习的含义、人类学习与动物学习的重要区别、学生学习的特点 (二)学习理论:行为主义学习理论、认知结构学习理论、掌握学习和指导学习理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人本主义学习理论 三、学习的迁移,记忆和遗忘 (一)学习迁移的含义、学习迁移的种类、影响学习迁移的主要因素、学习迁移的促进 (二)记忆的含义、记忆的三种存储模式 (三)遗忘的含义、主要规律、产生原因及克服遗忘的策略 四、学习策略与不同类型的学习 (一)学习策略的定义、分类、特点、学习策略的发展、一般的学习策略及其培养 (二)知识的含义、知识学习的一般心理过程、知识的分类与学习 (三)技能的含义与种类、影响技能形成的因素、动作技能形成的阶段 (四)解决问题的历程、影响学生解决问题的主要心理因素、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五)品德与道德的界定、品德的心理结构、科尔伯格品德发展阶段的理论、道德教育的基本观点 五、影响学习的心理因素 (一)学习动机的概念、学习动机对学习过程和结果的影响、学习动机的激发与培养 (二)归因与归因方式、维纳的归因理论、归因对学生学习的影响、引导合理归因 (三)注意的含义、学生注意的组织与培养 六、个别差异与教育 (一)人格差异的含义、人格差异与教育 (二)认知风格差异的含义、场依存与场独立、整体性策略与系列性策略、内倾与外倾 (三)学困生的含义、学困生与优生知识水平的差异、学困生的教育措施 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一)心理健康的含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义、学校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 (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内容和具体方法
第三部分 教育法学 一、法与教育法 (一)法的含义、法的特征、法的渊源 (二)教育法的含义、教育法规的含义 二、教育法律关系 (一)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特征、类型;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二)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三)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四)教育法律关系内容的含义、权利和义务的含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权利和义务的类型、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 三、教育法律规范 (一)教育法律规范的含义、类型 (二)教育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 (三)教育法规与教育道德:教育道德的含义、教育法规与教育道德的比较、教育道德的作用 (四)教育政策的含义、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关系 四、教育法制过程 (一)教育立法的含义、原则;教育立法体制与立法主体权限;教育立法的程序 (二)教育法规实施的含义、教育法规实施的方式、教育法规的效力与解释 (三)教育行政执法的含义、特征、地位、原则、内容与方式 (四)法律制裁的含义、违法的含义与种类、法律制裁的方式 五、教育法律责任 (一)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归责要件、归责原则 (二)教育法律责任的分类 (三)学校(包括教师)对学生的侵权责任、学校对教师的侵权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学校和教师的侵权责任、社会其他主体对学校和教师或学生的侵权责任 六、学生的权利及其维护 (一)学生权利的含义、主要内容 (二)学生受教育权的维护、学生财产权的维护、学生人身权利的维护 (三)学生伤害事故的定义、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分析、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七、教师的权利及其维护 (一)教师权利的含义、教师权利的性质 (二)教师权利的内容:教师的职业权利、教师的一般权利 (三)教师权利的维护:教师教育权利的维护、教师人身权利的维护 八、教育法律救济 (一)法律救济的含义、特征、渠道、基本原则;法律救济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教育行政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
第四部分 教师职业道德 一、教师职业道德概述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含义和结构 (二)职业道德在教师素养中的地位、教师职业道德的功能与作用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二、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 (二)爱岗敬业 (三)关爱学生 (四)教书育人 (五)为人师表 (六)终身学习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养成 (一)教师职业道德养成的含义 (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自我养成 (四)教师职业道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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