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决定采用人事代理制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须在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须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网络报名、邮寄报名等形式报名(只选择一种方式报名)。 ①网络报名 报名电子邮箱:szjmrsc@126.com 发送的邮件标题按“应聘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的格式注明。 ②邮寄报名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287号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215009 应聘信函封面注明“应聘材料”,用挂号信或邮政EMS邮寄。邮寄材料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报名时请仔细核对邮寄地址,报名后请电话联系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512-62910414。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网络报名时,下列2-4项作为附件打包上传): 1、《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公告发布网页上下载,张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5、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在报名日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6、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学校人事处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14年11月30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方式、时间 专任教师岗位的考核采用试讲和面试的形式,辅导员岗位的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具体实施办法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计算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2910414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校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附件: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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