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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青羊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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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12:2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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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angchenyi 于 2015-4-8 23:41 编辑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5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4年11月24日00:00至12月2日23:59。
  审核照片:2014年11月24日09:00至12月2日17:00。
  资格审查:2014年11月24日09:00至12月3日17:00。
  网上缴费:2014年11月24日09:00至12月3日23:59。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青羊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青羊区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青羊区卫生局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2014年12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 号4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并于2014年12月10日至13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青羊区卫生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卫生系统按笔试和面试程序进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加分)×50% 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13日上午(周六)。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两科成绩各占50%;。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以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卫生系统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青羊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青羊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青羊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86272201
  青羊区人社局咨询电话:86267370
  青羊区卫生局咨询电话:8694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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