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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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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0 20: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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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angchenyi 于 2015-4-8 23:40 编辑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2014年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本人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7)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8年12月8日-1996年12月8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73年12月8日-1996年12月8日期间出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8日起,截止时间详见《岗位表》。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2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详细地址见《岗位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也可自行组织相关人员到高校接受报考人员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确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考核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情况报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研究确定。
  (五)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工作满6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纪委和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律监察委员会:0812-3332963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2-3350130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812-3332294、0812-3332829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代章)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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