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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2014年招聘高层次紧缺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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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23: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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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吴办发〔2011〕3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19名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紧缺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面向2015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2014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3.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2月11日至1996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3年12月11日至1996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68年12月11日至1996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

  4.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7.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14年12月11日前符合。职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专业、人数和其他条件等详见附表

  四、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办法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本简章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者,均可报名,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方式:报名、照片和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网址: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url]http://www.wjrs.gov.cn/[/url])。

  (3)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1日9:00~12月14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电子免冠2寸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12月12日9:00~12月15日16:00。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附所学课程成绩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书》、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可以先凭地市级以上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3.以上报名者还须在报名网站提供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业资格证书、任职材料证明(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参与学生会或其他社团工作情况)、获奖及荣誉证书(在校学习期间获奖及"三好学生"等荣誉情况)、专业领域组织或参与相关项目或发表论文材料、参与社会实践及校内组织活动等材料。

  上述材料均要按规定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网站。

  五、资格复审和考试

  2014年12月下旬,通过资格初审者报到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参加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名时网络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在20人以上(不含20人)的岗位,采取笔试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40%,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即招聘考试总成绩。所有岗位面试采用专业面试,同一岗位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及招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jrs.gov.cn/),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资格复审及考试地点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于进入考试的考生给予定额交通、食宿补贴。

  六、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取笔试成绩高者;仅进行面试的岗位,则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考察,考察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后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url]http://www.wjrs.gov.cn/[/url])公示7个工作日。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区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取笔试成绩高者;仅进行面试的岗位,则进行面试加试),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聘)用及管理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直接录(聘)用为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者录(聘)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办理报到手续,应聘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应聘者应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得按专业技术类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5年内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50942(区人社局)、63981967(区教育局)。

  网络报名电话:0512-63950511。


  附件:1. 2014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教师职位简介表.xls

2. 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 州 市 吴 江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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