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科建设与科研创新,重点建设与大力拓展高水平、开放型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研究基地,上海金融学院法学院现于校内外公开招聘法学教师。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与所任职务相应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性、纪律性强。
2、博士及以上学历
3、非上海高校毕业者优先考虑
二、岗位职责
1、承担民法课程教学
2、承担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
4、承担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
5、承担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
6、承担法制史教学
7、承担法理学教学
三、联系方法
有意应聘者,请发送个人简历至xurq@shfc.edu.cn来信注明“应聘法学教师”字样。
联系电话:021-50218592徐老师
四、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教师招考论坛 ( 闽ICP备14015709号 )
GMT+8, 2025-5-17 10:34 , Processed in 0.098508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0590EDU管理团队 X3.4
© 2001-2020 教师招考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