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汕尾市委党校(汕尾市行政学院、汕尾市社会主义学院)是在中共汕尾市委直接领导下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属行政管理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教研人员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决定公开招聘4名教师。有关招聘教师事项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专职教师4名,其中党史党建专业(广东地方党史专业优先考虑)教师1名、经济学类专业(产业经济学专业优先考虑)教师1名,法学类(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优先考虑)教师1名,管理类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或行政管理专业优先考虑)教师1名。 二、条件要求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行端正,热爱党校工作,愿意为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服务。 2、有较强的调查研究、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扎实的文字写作基础。 3、报考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有曾经就读师范类专业经历的优先考虑);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 三、薪酬待遇 享受我市人才引进待遇和我校在编在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待遇。 四、工作程序 1、接受报名:应聘人员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报名表、简历、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有效的学历学位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单位同意证明),以及毕业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等发送至中共汕尾市委党校办公室电子邮箱。邮箱:swdx3363454@sina.com,请在标题注明: 姓名 应聘党校教师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查验应聘人员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面试考核。 3、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方式为说课面试和结构化面试。市委党校成立由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中级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的面试评委小组对被考核对象进行面试考核。 4、体检:对面试考核合格的引进对象进行体检。 5、考察: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市委党校组织人员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6、公示:对经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 7、签订合同和录用:符合各项条件者,签订五年以上工作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报名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文德路汕尾市委党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0660-3363454 传真号码:0660-3375958 中共汕尾市委党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中共汕尾市委党校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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