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泰州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tzsz.net)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博士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 (五)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泰州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 三、服务期限及待遇 引进人才的服务期不少于8年,服务期内的待遇为: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有效期截止2015年1月4日(电子邮件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寄信函以收件邮局邮戳标注时间为准,快递信函以学院人事处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2)邮寄材料报名 地址:泰州市济川东路91号泰州学院人事处(济川校区行政楼2410),邮编:225300。 (3)现场报名 请在工作日期间到学校人事处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个人详细简历; ②须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③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 ④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及研究成果、各类获奖证书、个人创作的作品集等能说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核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④已就业人员与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有劳动(人事)关系或曾在本市工作后流动外出未满两年的;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资格审核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结果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 2.考核之前,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六、考核方式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校纪委监督下,由学校组织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学术报告评价的形式,考核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须为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同时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报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八、招聘政策咨询 泰州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6667801,0523-80769075联系人:吕老师卜老师 九、招聘工作监督 泰州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23-86661266联系人:潘老师 十、招聘工作举报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23-86880623 附件:泰州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 泰州学院 2014年12月19日
泰州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第四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本次招聘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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