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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教育综合课程重点知识4-6章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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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2 10: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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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第一节 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和历史地位
一、邓小平理论的形成、成熟和发展
(一)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历史条件
1.它是第一次比较系统的回答了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用新的思想和观点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2.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历史条件有:A 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
                             B 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理论基础
                             C 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总结,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历史根据
                             D  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现实依据
(二)邓小平理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
3.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A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二大,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题思想
B 从党的十二大到党的十三大,是邓小平理论轮廓形成和体系初步形成阶段
C 从党的十三大到十四大,是邓小平理论体系的正式形成阶段
D从党的十四大到十五大,是明确提出邓小平理论概念并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阶段
4.党的十四大,全面阐述了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高度评价了这一理论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指导作用。这标志着邓小平理论体系的正式形成和成熟。
5.党的十五大正式明确了“邓小平理论”的提法,并把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起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
6.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将邓小平理论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写进宪法。
二、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
7.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想结合的过程中,实现了两次历史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A 毛泽东思想    B  邓小平理论
  他们是时代的产物,是全党全国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8.为什么说邓小平理论是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A 邓小平理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新的实践基础上继承前人又突破成规,开拓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
  B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
  C 邓小平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宽广眼界观察世界,对当今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势,对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成就和发展中国家的得失,发达国家发展的态势和矛盾作出了新的科学判断。
  D 邓小平理论形成了新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
第二节 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
一、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2.1941年5月,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首次对“实事求是”的科学含义作出了解释。邓小平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了实事求是的理论内涵,深刻体现了毛泽东实事求是的思想的本质。
3.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包含以下内容:首先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其次是理论联系实际,最后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4.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两者的辨证关系是:第一,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前提;第二,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目的;第三,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统一的基础在于实践,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在具体领域的统一。
5.党的十六大上将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完整表述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二、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
1.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是邓小平等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经过长期思索,并在改革开放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2.1980年,邓小平首次提出社会主义本质概念
3.1986年,概括出社会主义的两大原则:发展生产和共同致富,成为社会主义本质论的雏形
4.1992年春天,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正式提出社会主义本质。即“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5.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主要内容:
  A 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B 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的根本方向
  C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标
6.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
1.十三大科学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2.1997年党的十五大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A 经济纲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B 政治纲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C 文化纲领: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四、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战略
1.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是:到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基本实现现代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2.十三大对邓小平提出的‘三步走’战略作了全面阐述,确定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步骤:
  第一步,到199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翻,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
  第二步,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3.党的十五大对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作了进一步部署:21世纪第一个1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10年的努力,到建党100周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21世纪中叶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4.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5.科教兴国战略是对邓小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的实践和 贯彻落实。
6.八届四次会议正式确定“科教兴国”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实施科教战略必须做到三点:A 促进科技创新,加速科技进步
                  B 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C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7.十四届五中全会确定,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要做到五点: A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兴发展道路
               B 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人口素质
               C 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各种自然资源
               D 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实施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全面推进生态保护环境和治理。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从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的提出再到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三个阶段。
2.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明确指出:计划是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3.十四大正式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4.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新概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5.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A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体分配方式
  B 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C 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优越性的最重要体现,实现共同富裕应该做到: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反对平均主义。
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1.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
2.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包括政治思想,政治文化,政治传统,政治结构,政治活动和政治制度。
3.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4.邓小平明确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有三条:
A 巩固社会主义制度
B 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
C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
5.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必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6.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7.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内容: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加强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的重要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也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思想保证。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目标: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4.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础,是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条件。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途径:
  A 牢牢把握当代中国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B 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C 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D 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E 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九、“一国两制”与祖国统一
1.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一国两制”的战略构想,使“一国两制”成为一项基本国策。
2.江泽民发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讲话,提出了著名的“八项主张”
3. “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基本内容:
  A “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是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
  B 实行“两种制度”C 在港、澳、台地区实行高度自治
  D 实行“一国两制”长期不变
4. “一国两制”构想的重大意义:
  A 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的国家学说
  B 创造性地发展了和平共处原则和统一战线理论
  C 是实现中国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
  D 为解决国际争端和遗留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和好范例。
5.解决祖国大陆和台湾统一问题必须在“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指导下,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十、社会主义外交战略和外交政策
1.和平和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邓小平关于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主题的科学判断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和平国际环境提供了依据。
2.世界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
3.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4.独立自主是发展我国外交关系的根本原则
5.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6.十二大确立了处理党际关系的四项原则,即“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
十一、社会主义事业的依靠力量和领导核心
1. 统一战线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宝。
2. 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依靠力量。
3.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4.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世纪党的建设纲领。
第三节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和科学内涵
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形成
1.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的历史条件?
A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的理论基础。
B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三个代表”形成的历史根据。
C 当今国际局势的深刻变化是“三个代表”形成的时代背景。
D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探索是“三个代表”形成的实践基础。
E 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是“三个代表”形成的现实依据。
2.2000年2月,江泽民在广东视察时首次提出“三个代表”科学概念。明确提出了“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的基本结论。
3.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于执政为民。”
4.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
5.2004年3月,第十届二次会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写进宪法。
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
1.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理论成果。
2.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含义:
A 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
B 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C 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时代和历史条件变化的必然产物
D 是全党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
E 是中国共产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3.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容:
  A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B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C 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
4.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5.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们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6.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集中体现在三个‘坚持’上:
  A 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
  B 坚持为党的崇高理想奋斗和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
  C 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
7.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
A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B“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的科学体系。
  C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
第四节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科学内涵
1.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创造性的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理论。
2. 胡锦涛同志在江西考察工作时,明确使用了“学科发展观”概念
3.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4. 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所作的全面系统阐述,标志着我们党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是科学发展观理论发展过程中新的里程碑。
二、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
5.“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最新概括。
6.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注意选择题)
A 要求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B 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C 要求我们继续深化改革开放
D 要求我们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第二编 法律
第五章 法理学
第一节 法治理论
1. 法治是指以民主政治与市场经济为基础,以法律至上为核心的一种治理国家的方略。
2. 法治的特征:
A 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
B 是一种民主的法制模式
C 是一种法律精神
D 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
3. 法治的基本精神:
   A 良法之治   B 法律至上  C 权利本位
第二节 法的基本理论
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的总和。
2.法的基本特征:
A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B 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C 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D 法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A 权力来源于权利   B 权力服务权利  C 权利制约权力
4.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与一般的社会关系相比,有三个最主要的法律特征:
A 是法律规范为前提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B 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C 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社会关系
5.法律关系的分类:
A 平向法律关系  B 纵向法律关系
6.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A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负有义的人。法律上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B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共同指向的对象。以一本书的买卖法律关系为例:买方的义务是支付书的价金,权利是取得书,卖方的义务是支付书,权利是取得价金。书和价金即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客体。
7.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有四种: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第三节 我国当代法的体系
1. 我国发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
2. 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整体。
3. 我国当代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是由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婚姻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军事法等基本法律部门构成。
第四节 法的运行
1. 立法,通常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
2. 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一元性的立法体制。全国只有一个立法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
3. 立法程序通常可以分为四个步骤:
① 法律议案的提出;②法律草案的讨论;③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④法律的公布
4. 法律的效力可以分为空间上的效力,时间上的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5. 执法的原则:①行政法治原则  ②行政合理性原则  ③行政效率原则
6. 司法的特征:
① 是一种裁判活动
② 司法的主体是国家的司法机关,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都不得行使司法权
③ 司法与法律纠纷,违法的出现相联系
④ 司法活动是严格按照诉讼程序进行的
7. 司法的基本要求是指由我国法的本质决定的,它包括正确,合法,及时,公正,合理等内容。
8. 司法的基本原则:
①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②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③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④ 专门机关工作和贯彻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⑤ 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9. 法律监督,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10. 法律监督分为国家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两类:
⑴国家机关监督:①国家权利机关的监督  ②行政机关的监督③司法机关的监督
⑵社会监督是指各党派,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实施的监督。
11. 法律解释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分类:
① 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这是根据解释的主体和解释的效力的不同所做的分类。
② 字面解释,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字面意思解释是严格依照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对法律的解释;限制解释是指做比法律条文的含义更窄的解释;扩充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做字面意思更宽泛的解释。
第五节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1.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纪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2. 法律责任的特点:
① 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② 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3. 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
① 违法行为
② 违约行为
③ 法律规定作为法律责任的产生原因
4. 法律责任的功能:A 惩罚功能  B 救济功能  C 预防功能
5. 法律责任的分类:
⑴刑事责任  ⑵民事责任  ⑶行政责任  ⑷违宪责任
6. 民事责任的特点:
① 主要是一种救济责任
② 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
③ 主要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的责任
④ 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多数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7. 民事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① 所违反的义务及所依据的法律不同
② 受侵害的权利和利益的性质不同
③ 受害人与责任人的范围不同
④ 责任构成不同
8.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① 绝对责任,是指行为人只要其行为造成危害结果,行为和结果之间存在着外部联系,就应具有过错。
② 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的某种应受责备的心理状态。
③ 严格责任,是指一种比因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而须负责的通常责任标准更加严格的责任标准。
9.法律责任归责的基本原则:
  ①责任法定原则   ②公正原则   ③效益原则
9. 法律责任的免除:
① 时效免责  ②不诉及协议免责  ③自首,立功免责 ④因履行不能而免责
10. 法律制裁的种类
⑴事制裁    ⑵事制裁   ⑶行政制裁:①行政处罚 ②劳动教养 ③行政处分          ⑷违宪制裁
                        第六章  宪法学
第一节 宪法的基本理论
1.宪法的特征:(也是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特征)
  ①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②宪法的法律效力与普通法不同
③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2.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只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的制定修改,只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即可。
3.宪法的本质:它是社会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这一本质主要体现在:
  ①宪法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和总结
②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
③宪法随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4.新中国宪法的历史沿革:
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颁布过四部宪法:①1954年宪法,②1975年宪法,③1978年宪法,④1982年宪法
ⅱ.1954年宪法,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第一部宪法,它确认了我国的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和所有制形式。它总结了国内经验和国际经验,总结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吸收了其他国家的经验,规定了建设社会主义的原则性和方法步骤上的灵活性。
ⅲ.1975年宪法确认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
ⅳ.1978年粉碎‘四人帮’后不久就通过了1978年宪法,它代替了1975年宪法,但是任旧存在着一些问题。
ⅴ.1982年宪法继承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中国建国以来的发展并吸取了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它明确提出了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加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ⅵ.四次修正案:
① 1988年修正案,增加了对私有经济和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的规定。
② 1993年修正案,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出了新的规定。
③ 1999年修正案,增加规定了邓小平理论,实行依法治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等内容。
④ 2004年修正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中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得以确立,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有了宪法保障,土地征用制度被完善,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入宪,增加了建立建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进一步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提供了宪法保障,完善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以及关于紧急状态,国家主席职权,国歌和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等。
5.宪法的基本原则:
①人民主权原则  ②基本人权原则  ③法治原则  ④权力制约原则
6.法治的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禁止对具有同样情形的组织或者个人的歧视。
7.公民的基本权利:
  ①平等权 ②政治权利 ③宗教信仰自由 ④人身自由 ⑤社会经济权利 ⑥文化教育权利  ⑦监督权
8.公民的基本义务:
  ①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③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④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⑤依法纳税的义务 ⑥其他义务如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
9.宪法的监督:
  分为①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对有关涉宪活动实行的全面监督,除了专职机关以外,还包括其他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以及公民。
      ②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依法负有宪法监督职能的机关对立法活动和行政活动的监督。
10.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2.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对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进行监督。
第二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 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2.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人身自由的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3. 公民的基本义务:
①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② 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 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④ 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⑤ 依法纳税
⑥ 其他义务: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第三节 我国的国体、政体和结构形式
1.国体是指国家的根本性质,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体是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和活动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
第四节 我国的国家机构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这就决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国家重大事项,选举和罢免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等职权。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 国家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
5. 国务院,即是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6. 国务院的主要职权:
①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②提出议案③组织领导全国行政工作④领导和管理各部门,各行业的行政工作⑤保护正当合法权益⑥监督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
7.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
8.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
9. 基层政权对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注意关系是指导,不是领导)
第五节 国家赔偿制度
1.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责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
2.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我国国家赔偿采取的是违法归责原则。
3.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 行政侵权行为主体,一般公民,法人不能成为行政侵权行为的主体,只有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在法律授权或接受行政机关委托的情况下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主体。
② 执行职务的行为违法
③ 损害事实
④ 因果关系
4. 行政赔偿的范围:
① 对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有侵犯下列人身权的情形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的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持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② 对侵犯财产的行政赔偿,有下列情况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不承担赔偿的情况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行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5. 有权提出赔偿的人有以下几种:
① 受到行政侵权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受害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与之有抚养关系的亲属也可以成为赔偿请求人。
③ 受害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6. 行政赔偿程序:由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步骤、方法、顺序、形式等要求
7. 我国获得行政赔偿,按法律规定有两种途径:一是单独就赔偿问题向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二是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
8. 行政赔偿方式:金钱赔偿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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