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3月,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管理、省市共建、顺德政府投资兴建的地方高职院校。校园坐落在佛山市顺德区,学院占地面积1749亩,资产总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北临广州,毗邻港澳,由广州南站搭乘轻轨到顺德学院站只需15分钟车程。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现设有9个二级学院1个部(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应用化工技术学院、医药卫生学院、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外语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全校教职工总数846人,其中专任教师625人,高级职称203人。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全日制在校生13613人,成人教育在读学员3214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5年第一批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根据我校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要求,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3年、2014年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含已经在各地政府人事部门办理人事代管或接收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择优招聘教师,在职人员须具备干部身份。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34个,其中:专任教师10个,专职科研人员2个,辅导员17个,管理骨干5个。具体见: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道德品质好,文化素质高,无不良记录。 2.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技术能力强。 3.具备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 4.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相近。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6.省级以上专业运动队球类运动员不受上述第3条限制,具有本科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 (二)专职科研人员招聘条件 1.符合专任教师招聘条件。 2.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能独立主持研究项目的开展,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对外交流和沟通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3.现有研究领域与学校当前或未来重要研究领域相吻合,或与区域产业发展方向相一致。 4.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主持过横向课题(单项课题经费达30万元以上,且获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以上的奖项,或发明专利被企业采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 (三)辅导员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身体健康,道德品质好,文化素质高,无不良记录。 2.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3.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校、院主要学生干部或具有学生工作经验或经历。 4.所学专业一般与学校院(部)的招聘专业对口。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四)管理骨干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道德品质好,文化素质高,无不良记录。 2.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3.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相近,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和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其他 1.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必须以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属于学校紧缺专业、岗位急需或符合《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顺职院发[2013]19号)的人员,其招聘条件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决定。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1月16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00时。 电子邮件、邮寄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16日。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发送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本单位的签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在国(境)外院校所获得的学历(位)必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的认证。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压缩制成以“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命名的压缩包,通过电子邮件报送(邮箱:sdzy_rsc@sina.com,发送主题写上:应聘岗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高校人才网)或把纸质材料直接寄送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1317室,邮编528333)。 按招聘条件,学校组织人事处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招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人事处通知进入笔试环节。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笔试。 笔试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以闭卷形式进行。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 (二)部门考核。 1.专任教师部门考核采用试讲及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技能考核内容为招聘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学校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部门考核工作,专家委员会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2.专职科研人员、辅导员及管理骨干部门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内容为招聘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学校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专家委员会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按笔试占30%、部门考核占70%的比例计算初试总分,初试总分合格分为60分。按照面试人选数与招聘职位数(2n+1):1的比例,按初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数如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的,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学校组织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信息及初试成绩进行汇总,并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确定合格后通知考生本人确认面试报名。 (三)面试。 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面试采取现场打分,取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 按面试占40%,且面试>=70分,初试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若出现综合总分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综合总分成绩公布和复查 综合总分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公布即日起3天内接受考生成绩复查。需要成绩复查的,由考生向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提出申请审核后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进行复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通过考察程序的拟录用人选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由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进行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进入录用程序,按常规办理初次就业人员接收或人事调动手续,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人事调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前一周填写学校《教职工试用期转正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考核后,将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处。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组织人事处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录用的,所缺岗位人员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可依次递补。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管理规定(修订)》(顺职院发〔2014〕59号)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7-22329982。 (二)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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