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扬州大学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扬州大学(全额拨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以放宽至30岁,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月5日09:00-1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月5日09:00-2015年1月16日16:00。 3、缴费时间:2015年1月5日09:00-2015年1月17日12:00。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 5、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5年1月20日9:00-16:00登陆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二)笔试时间为2015年1月下旬。招聘单位将以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卷面总分6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在扬州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进行查询。 (四)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前并由招聘单位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按照扬州大学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六)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7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本次招考工作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扬州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扬州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97187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郑老师、王老师、党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扬州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4-87971822 联系人:娄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扬州大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扬州大学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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