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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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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4 23: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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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定于2015年1月19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9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区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苏州市区生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3.苏州市区生源非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具有相应学位),但本科毕业生报考基础学科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本科阶段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

4.在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不受生源地限制;

5.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生源地限制:

①本科阶段获得过优秀毕业生称号;②本科阶段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③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

6.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限报部分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9日以后出生),户籍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9日以后出生),户籍关系须在苏州大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4年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往届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4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

(六)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1月19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3年1月19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8:30——15:30。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现场报名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报名处)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资格初审。经报名处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15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报名处签字(盖章)。

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人社部门现场设立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同时交纳笔试费100元/人,并将《登记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我局现场设立的“信息录入处”,录入考试相关信息并拍照。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⑥应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证明;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3.社会在职人员和持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⑤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4.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5.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6.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7.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3:1,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9、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10.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一)招聘考试分两部分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者经资格审定合格并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后,于2015年2月7日(周六)9:00-16:00到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苏州市劳动路28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为2月10日(周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领取面试资格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5年2月16日(周一)起登录苏州教育网站(网址:http://www.szedu.com)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取得面试资格者于2015年2月27日(周一)到苏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学士街389号)领取面试资格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领取,复印无效。)同时交纳面试费100元/人,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面试于2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或说课)。

中小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以及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总分的50%。

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六)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我局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两项,分别由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负责组织面试的单位收取。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七、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5210095、65230640。

十、本《简章》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224787。


苏州市教育局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15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代码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岗位类别
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备注
301
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校
001
音乐教师
从事高中音乐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音乐教育、音乐学、艺术学
302苏州市第一中学校
002
语文教师
从事高中语文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师范)、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
302苏州市第一中学校
003
体育教师
从事高中体育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
303苏州市第三中学校
004
数学教师
从事高中数学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数学教育、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基础科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
303苏州市第三中学校
005
英语教师
从事高中英语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英语教育、英语(师范)、英语、英语语言文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
303苏州市第三中学校
006
物理教师
从事高中物理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物理教育、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理论物理、物理电子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
303苏州市第三中学校
007
法语兼英语教师
从事高中法语教学工作
B
1
1
本科及以上法语、法语语言文学英语专业8级
304苏州市第四中学校
008
数学教师
从事高中数学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数学教育、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基础科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男性
304苏州市第四中学校
009
数学教师
从事高中数学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数学教育、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基础科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女性
304苏州市第四中学校
010
英语教师
从事高中英语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英语教育、英语(师范)、英语、英语语言文学
305苏州市第五中学校
011
数学教师
从事高中数学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数学教育、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基础科学
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
305苏州市第五中学校
012
语文教师
从事高中语文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师范)、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
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
305苏州市第五中学校
013
英语教师
从事高中英语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英语教育、英语(师范)、英语、英语语言文学
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
305苏州市第五中学校
014
体育教师
从事高中体育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学
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
306苏州市第六中学校
015
语文教师
从事高中语文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师范)、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男性
306苏州市第六中学校
016
语文教师
从事高中语文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师范)、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女性
306苏州市第六中学校
017
数学教师
从事高中数学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
306苏州市第六中学校
018
英语教师
从事高中英语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英语教育、英语(师范)、英语、英语语言文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
307苏州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
019
语文教师
从事高中语文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师范)、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
307苏州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
020
数学教师
从事高中数学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数学教育、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基础科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
308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
021
政治教师
从事初中政治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
2015年应届毕业生,男性
308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
022
政治教师
从事初中政治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
2015年应届毕业生,女性
308
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
023
历史教师
从事初中历史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历史教育、历史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男性
308
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
024
历史教师
从事初中历史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历史教育、历史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女性
308
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
025
地理教师
从事初中地理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地理教育2015年应届毕业生
308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
026
语文教师
从事初中语文教学工作
B
3
8
本科及以上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师范)、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
308
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
027
物理教师
从事初中物理教学工作
B
3
4
本科及以上物理教育、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理论物理、物理电子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
308
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
028
体育教师
从事初中体育教学工作
B
3
4
本科及以上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
308
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
029
化学教师
从事初中化学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化学教育2015年应届毕业生,男性
308
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
030
化学教师
从事初中化学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化学教育2015年应届毕业生,女性
308
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
031
生物教师
从事初中生物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生物教育2015年应届毕业生,男性
308
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
032
生物教师
从事初中生物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生物教育2015年应届毕业生,女性
308
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
033
数学教师
从事初中数学教学工作
B
3
7
本科及以上数学教育、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基础科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
308
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
034
英语教师
从事初中英语教学工作
B
3
7
本科及以上英语教育、英语(师范)、英语、英语语言文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
308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
035
美术教师
从事初中美术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美术教育、艺术学、美术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
309
江苏省新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036
语文教师
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小学教育
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
309江苏省新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037
数学教师
从事小学数学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基础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
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
309江苏省新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038
体育教师
从事小学体育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学
309江苏省新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039
幼儿园教师
从事幼儿教学工作
B
3
1
大专及以上学前教育
大专、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
310苏州市实验小学校
040
音乐教师
从事小学音乐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2015年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
310苏州市实验小学校
041
体育教师
从事小学体育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
310苏州市实验小学校
042
美术教师
从事小学美术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美术教育、艺术学、美术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
310苏州市实验小学校
043
科学教师
从事小学科学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科学教育2015年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
310苏州市实验小学校
044
幼儿园教师
从事幼儿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学前教育2015年应届毕业生
311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45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从事高职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工作
B
3
2
本科及以上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流工程
311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46
国际商务专业教师▲
从事高职校国际商务专业教学工作
B
3
2
本科及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与金融、经济学
311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47
会计专业教师▲
从事高职校会计专业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与审计
311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48
机械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方向)专业教师▲
从事高职校机械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方向)专业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流体机械及工程
311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49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教师▲
从事高职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设计艺术学、美术学、艺术学
311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50
艺术设计专业教师▲
从事高职校艺术设计专业教学工作
B
3
2
本科及以上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
311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51
形象设计专业教师▲
从事高职校形象设计专业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服装、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装设计
311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52
计算机专业教师(嵌入式方向)▲
从事高职校计算机专业(嵌入式方向)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应用与维护
311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53
体育教师
从事高职校体育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
312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54
体育教师
从事高职校体育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学本科段须为师范类专业毕业
312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55
酒店管理专业教师▲
从事高职校酒店管理专业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英语6级
312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56
烹饪工艺专业教师▲
从事高职校烹饪工艺专业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食品质量与安全、烹饪与营养教育
312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57
植物学专业教师▲
从事高职校植物学专业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植物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英语6级
312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58
影视技术专业教师▲
从事高职校影视技术专业教学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美术学、影视艺术技术、影视学
312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59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从事高职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英语6级、本科学历须为电子商务专业
312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60
计算机应用专业教师▲
从事高职校计算机应用教学及校网络维护管理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计算机(网络管理)类英语6级
312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61
造型艺术专业教师▲
从事高职校造型艺术、版画等专业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美术学、造型艺术、设计艺术学
312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62
专业英语教师▲
从事高职校专业英语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
商贸英语、外贸英语、旅游英语
英语专业8级(留学生除外)
313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63
政治教师
从事高职校政治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政治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思政)
313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64
数学教师
从事高职校数学教学工作
B
3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313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65
语文教师
从事高职校语文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语文)
313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66
汽车专业教师▲
从事高职校汽车专业教学工作
B
1
2
本科及以上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汽车服务工程、车辆工程2015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不限
313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67
轨道交通专业教师▲从事高职校轨道交通专业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313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68
计算机专业教师▲从事高职校计算机教学工作兼软件修改、网站制作、数据挖掘等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软件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13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69
影视技术专业教师▲从事高职校影视技术教学工作兼全程录播室、校园电视台管理、精品课程拍摄、宣传片制作等工作
B
3
1
本科及以上广播电视新闻学、影视摄制、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
314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
070
语文教师
从事师范学校语文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
314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
071
政治教师
从事师范学校政治教学工作
B
3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
314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
072
体育教师
从事师范学校体育教学工作
B
3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学、体育人文社会学健美操方向
314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
073
幼儿园教师
从事幼儿教学工作
B
3
6
大专及以上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下须2015年应届毕业生
109
注:1.▲为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岗位;
    2.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包括:苏州市立达中学校、苏州市平江中学校、苏州市草桥中学校、苏州市振华中学校、苏州市第一初级中学校、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苏州市田家炳实验初级中学、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苏州市景范中学校、苏州市第二十四中学校、苏州市第三十中学校、苏州市觅渡中学校、苏州市南环中学校、苏州市振吴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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