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汉大学人员流动与调配工作暂行规定》(江校人[2005]20号)和2015年人才招聘计划,我校决定面向海内外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招聘岗位为教师、科研人员、实验员、辅导员等,优先考虑有海外留学背景的优秀毕业生。对于条件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作为人才储备,不限专业。 3.教学、科研岗位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特殊专业急需的人才,可招聘国内外著名高校优秀硕士毕业生;实验员、辅导员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急需实践教学岗位,如有熟练的专业实践技能,可考虑放宽学历要求。 4.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男性年龄原则上在50岁以下,女性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副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应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讲师及以下职务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应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辅导员在27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且必须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9日。 2.应聘人员在江汉大学校园网主页或江汉大学人事处网页上下载《江汉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资料(包括已获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各科考试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通过现场(人事处办公室)、快递或邮寄等方式报名。 快递或邮寄地址:江汉大学人事处406室宋老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编430056)。 三、考核录用 1.资格审查:①学校人事处进行基本条件初审;②各用人单位进行专业资格审查。 2.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应聘人员进行统一笔试,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国内外一流大学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学历等应聘人员免笔试。 3.招聘考试:①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2015年1月19日左右进行笔试,3月进行面试,具体事项届时在江汉大学校园网主页或江汉大学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 4.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用人形式及待遇 1.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办理正式上编手续,对硕士研究生、副高以下职称人员统一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参照校内在编人员同等待遇执行,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缴付保险金。 2.高层次人才按《江汉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江校人[2011]10号)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学校将在校园网主页()公布人员招聘相关信息,请注意查阅。 2.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3.未尽事宜请向我校人事处或用人单位咨询。 人事处联系电话:027-84225406宋老师、夏老师 附件:1.江汉大学201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2.江汉大学2015年人才招聘计划 3.江汉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江汉大学人事处 2014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