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练员队伍,经我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练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至1997年1月期间出生); (三)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1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时间:2015年1月21日9∶00-11∶30、14∶00-17∶00。 (2)地点:南通市体育局办公室(南通市青年西路82号)。 (3)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简历、运动员等级证书或教练员等级证书及适岗评价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4)如实填写《2015年南通市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练员报名表》。 (6)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实行回避。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南通市体育局负责资格复审。 (三)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月22日到南通市体育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适岗评价 由南通市体育局组织专家对考生适岗情况进行打分,结果将在南通市体育网公布。 应聘者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专业笔试。专业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50%)、专业基础知识(占50%),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五日内在南通市体育网公布。 面试考核分训练课演示和专项技能展示两部分,训练课演示考核应聘者的教学水平,专项技能展示考核应聘者报考项目的技能水平。训练课演示和专项技能展示成绩均当场通知应聘者,并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综合成绩 适岗评价、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按2∶4∶4比例计入最后的综合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依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在南通市体育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体育局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体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本公告由南通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5055666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55672 南通市体育局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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